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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春播种子供应已全面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04  来源:泾川县种子管理站  浏览次数:324
 

  新春已过,春耕在即,春季种子供应工作已全面启动,在这关键时刻种子管理站于2月17日召开了代理商会议,主要是明确种子市场准入备案,经营运作,质量监管等问题。在这次会议上主要解决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2012年种子市场管理的思路和目标:工作思路是紧扣《种子法》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及合法高效的原则,依法行政,规范备案,把好种子市场准入关,搞好本县区域内的专业种子执法,严格落实种子市场监管责任制度,积极推动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法治种,培育建立好种子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工作目标就是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杜绝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严厉查处各类种子品种及种子质量案件,防止假劣种子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力争在全县逐步形成“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的经营风尚,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引导代理商合法经营,引导种子协会健康发展,维护种子相关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县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种子备案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今年种子管理站依法行政,规范备案,加大申请材料审查力度。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备案品种的国审或省审资料;二是提供该品种的适种区域资料;三是提供该品种在泾川区域内试验示范的相关证明资料(按照《农业推广法》的要求一个新品种在这个区域内必须经过2-3年的一定面积的试验示范才能大面积上市经营。);四是备案品种送样先做发芽试验。五是备案品种必须参加站上的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做这些工作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依法确定主推品种,既要保证泾川新优品种推出和高科技推广与中国种业科技水平保持一致,又要杜绝生产用种的“多、乱、杂”和未审先推等问题。真正做到闸口管理,始终掌握品种确定、宣传、推广的主动权。

  三、依大案要案为主,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主要查处以下几种行为,一是无证照,未备案经营行为;二是未审先推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三是种子质量不达标行为;四是包装标签不符合《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和《农作物种子质量标签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五是假冒他人名称、商标、包装的行为;六是代理商擅自超越权限的行为和入会代理商不按照协会管理办法规定运作的行为;七是未按照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经营档案的行为;八是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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