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霍向辉)近日,市农业局对去年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通报了辛集市得瑞丰农资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高邑县河北胜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假劣农药案,河北冀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劣玉米种子案等5起典型案件。
2011年,我市农业综合执法系统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会同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春、夏、秋、冬四次农业综合执法行动,累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9起,其中责令改正329起,实施简易处罚程序234起,一般处罚程序156起,移送司法部门案件3起,没收违法农资3032公斤,罚款60多万元,为农民挽回损失上千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今年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确保农资质量,通报5起典型案件:辛集市得瑞丰农资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该经营部经营的“60%乙铝·多菌灵”农药总有效成分含量49.2%,与其标签标注总有效成分含量60%不符,判定该批农药为劣质农药。经物价部门认定,果品减产791890.249公斤,果农直接损失230.38万元。辛集市农牧局依法把案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农药生产经营单位为果农赔偿230.38万元损失。
高邑县河北胜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假劣农药案,该公司生产的“5%啶虫脒可湿性超微粉剂”、“40%杀扑磷EC”和“50%细菌角斑净WP”农药产品,经“河北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二)”检验,检验结果“5%啶虫脒可湿性超微粉剂”有效成分仅3.3%,低于国家标准34%;“40%杀扑磷EC”和“50%细菌角斑净WP”两种农药有效成分未检出,判定这三种农药产品均为假劣产品。高邑县农牧局对其做出了没收假劣农药385公斤,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河北冀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劣玉米种子案,河北冀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永玉3号”及“冀玉988”玉米种子,春季农作物种子质量市场专项抽查、检测水分超标,判定为劣种子。石家庄市农业局对其做出了没收劣“永玉3号”玉米种子2000公斤,劣“冀玉988”玉米种子175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4850元及罚款1039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报请河北省农业厅吊销其种子经营许可证。
石家庄平原种业有限公司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经营玉米种子案,该公司不具备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经营资质。2011年其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经营“泰玉2号”玉米杂交种子3000公斤,市农业局对其做出停止经营“泰玉2号”玉米种子及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石家庄市金太阳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登记证肥料案,其生产的九州红·活性硅钙氨基酸-有机肥料,假冒冀农肥(2009)准字5504号肥料登记证,判定为假冒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晋州市农牧局对其做出警告及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作者:霍向辉来源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