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忠权)春耕在即,为确保农民买到合格种子,市种子站提醒农户下面三种非法销售的种子质量难以保障,不能轻易购买。
第一种是未审先推种子。这类种子扩地区经营,往往不适合天津地区种植,很容易造成损失。2011年3月,市种子站接群众举报武清区某种子经营单位经营未经审定的糯玉米种子,共计6000袋。执法部门立即没收违法所得9780元并处罚款1000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二种是无证经营。个别种子零售商户未及时到种子管理部门备案而从事种子经营活动,经营的种子质量无法保障。第三种是散装销售。少数种子经营单位私自出售散装种子,造成种子发芽率极低,农户索赔困难。2011年市种子管理站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共立案51起,罚没款15.45万元,为农民挽回600万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