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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那些种和吃的纷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21  来源:农村大众  浏览次数:194
 

  2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起草并公布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粮食法”),其中特别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通过后,将是中国首部粮食法。

  刚刚落幕的全国两会,对此条款展开热烈讨论。全国政协委员、“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表示,在没有实验结果作为根据的前提下,将转基因用于主粮生产要慎重,“人民不是小白鼠”。

  袁隆平:

  需年轻人自愿实验

  此前在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袁隆平表示转基因技术意义重大,但需谨慎实验,才能决定是否推行。

  他表示,国内存在“赞成派”和“反对派”。“反对派”认为,转基因农产品具有抗病抗虫功能,来自于毒蛋白基因,虫子吃了会死,对人体健康会不会造成影响?赞成派则认为,昆虫的死亡是因为气孔闭塞,跟人的消化道不同。

  而他本人自称“中间派”。一直以来,这名“中间派”都呼吁人们自愿做实验,吃转基因食品在两年以上,不影响生育和下一代的健康,则可保证安全。“我愿意亲自做实验,问题是我没有生育能力了。”

  袁隆平表示,转基因应用分情况:他所进行的技术攻关,是把玉米的基因转到水稻身上,提高水稻的光合作用效率,由于两者都是食品,“这样的转基因一点问题都没有”。

  新法:

  并未禁用转基因

  新粮食法,主要涉及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仅有第十二条第二款:“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此前有媒体称“粮食法”明令主粮禁用转基因。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这属于误读。从具体条款看,国家只是强调管理,并未禁止。

  漏洞:

  滥用转基因处罚太轻

  对于转基因,粮食法里面所提的“国家有关规定”是指什么呢?

  记者查阅农业部官网发现,核心法规唯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对转基因作物的科研、实验、生产、加工以及经营等方面作出了比较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条例明确:“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以及“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的”的处罚细则,前者的最高罚款为5万元,后者为10万元。不少专家认为这简直是“毛毛雨”。

  根据《条例》规定,生产单位和个人申请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除拿到“安全证书”外,还必须通过品种审定、在制定的区域种植或养殖、有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争议:

  难切断基因“漂移”

  对转基因主粮的质疑,起源于农业部网站公布的一张安全证书。

  2009年8月17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批准了“华恢1号”、“Bt汕优63”两种转基因水稻和BVLA430101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水稻出现转基因,一度引起舆论哗然,“转基因水稻之父”、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张启发迅速陷入争议“风暴点”。

  当时有媒体报道,转基因水稻仅拿到生产证书,并未允许推广,但有国外组织却在湖北、福建发现了私自种植转基因水稻的现象。

  “张启发的转基因水稻,现在已经完全不让推广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透露。

  除了人为原因,不少专家还担心转基因的自然“漂移”实验性转基因作物的种子飘到附近的农田里,或通过花粉传授等自然方式,引起周边的作物“变异”。

  迷雾:

  多少转基因食品入市

  理论上,研发、生产转基因农产品,从立项开始的每一步都掌握在国家主管部门手里,市面有多少转基因食品应是一清二楚的。

  但记者采访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郑风田透露:“有些科研人员本身水平低不说,还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科研结果还没成熟,也不符合规定,就急着推广,所以市场上可能已流出一些转基因主粮。”

  除了擅自研发,进口也是个问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曾表示,国内的蔬菜种子90%以上从国外公司购入,不少含转基因。(据《羊城晚报》)来源农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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