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经过清查,灵武市流通领域内销售的‘正大12号’玉米种子为襄樊正大农业开发公司生产的,玉米种子分8800粒和5kg两种包装,进货渠道均为宁夏种子公司,且种子外包装都贴有宁夏种子公司种子防伪标识。”3月23日,灵武市工商局对辖区所有从事“正大12号”玉米种的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
据了解,日前我区工商部门接到自治区农牧部门协查通报,称流通领域可能存在假冒“正大12号”玉米种子销售行为存在,得到情况后,我区工商部门立刻全面部署了流通环节种子市场的检查。并要求对每批次的种子通过“一账通”进行摸底,对于来路不明,索证索票缺失的种子等农资要求全部下架退市。同时,记者了解到,目前自治区工商局已对我区农资批发经营户的109个批次农资样品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全部合格。
据自治区工商局市场规范处负责人表示,虽然抽检农资质量不存在问题,但并不意味着在流通领域就没有问题农资,因此提醒农资消费者在购买化肥、种子、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时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外包装、厂名厂址、商标标识、有效成分含量、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注是否清楚。要认真阅读农资商品使用说明,弄清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使用方法,保证产品与所种植的农作物相匹配、相适合。购买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宁夏农资商品监管“一账通”凭证。发现假冒伪劣农资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机关申诉举报,或者就近到当地工商、农牧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