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消息,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种子企业正在崛起,农民可选择的品种不断增多。截至2011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总量已达9016件,授权总量达3713件,其中科研单位申请量占55%,国内企业和个人的申请量占39%,说明我国育种投入正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在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和政策法规司共同举办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十五周年座谈会上,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刘平介绍,十五年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规章制度日趋完善,有效保证了植物新品种权的受理、申请、授权、实施和执法;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为越来越多的育种者提供了保护空间和公平竞争的机会,促进了品种权申请量大幅上升;新品种保护执法工作不断加强,行政诉讼的品种权侵权案件绝大多数得到较好处理,法院近年来受理的品种权纠纷案件也明显下降。
与会专家认为,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与知识产权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相比,还有不少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现行《条例》相关配套法规中的实施细则、侵权处理规定、复审规定等已不适应我国现代种业发展需要,应进一步修订完善;二是需进一步完善测试机构的区域布局,加强现有新品种测试机构条件建设和专业测试人员队伍建设;三是亟待加强农业行政部门的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四是应大力培养相对稳定的研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