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种协函[2012]6号
2012年3月29日,四川省种子协会在成都蒲江县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由省种子协会副会长章锐主持;副会长柴玮就提出的五项讨论议题分别作了说明。这次参加常务理事会议的常务理事及常务理事单位委托的代表共计25人(会议应到30人),根据《四川省种子协会章程》第23条规定,有2/3以上常务理事参会议事,作出决定,符合《章程》规定。会议就五项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一致决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变更、增补副会长单位的议题
会议认为,为积极推进我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强做大,进一步发挥在行业中的引领和标杆作用,一致同意:
1.鉴于原凯丰种业已经并入川农高科,副会长杨运泽已作为川农高科顾问,此前省协会已与杨运泽同志进行了认真沟通,故凯丰种业副会长单位变更为川农高科,其董事长李帮任省种子协会副会长。
2.西科种业由常务理事单位申请进入副会长单位,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小东增补为省种子协会副会长。
3.金卓农业(原德润种业)由理事单位破格申请进入副会长单位,其董事长李春福增补为省种子协会副会长。
二、关于理事单位申请进入常务理事单位的议题
会议接受了四川中正科技、新丰种业的申请,同意其由理事单位进入常务理事单位。
三、关于增补三位同志为常务理事、理事的议题
会议同意,为加强省协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增补省种子站副站长吴开均为常务理事,生产管理科科长周志军、市场管理科科长肖伦为理事。
四、关于吸收4家企业为会员的议题
会议同意接受四川九寨沟岷山农业科技公司、绵阳全兴种业、成都邑邦农业发展公司、四川一丰种业有限公司的入会申请,其会籍从2012年4月1日算起。
以上前三项议题依照《四川省种子协会章程》第十九条之(二)、(五)款规定,变更、增补的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和理单位及人员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已提交3月30日理事(扩大)会议表决通过。
五、关于调整四川省种子协会年会费标准的议题
会议认为,鉴于目前省种子协会工作运行费用不断增加,且与我省其他农业学(协)会类的年会费标准相比明显偏低等情况,在2011年4月1日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上原则同意对普通会员及理事单位会员的年会费标准作出了调整。会议同意本次会议再统一平衡调整后,明确年会费标准:(1)事业单位:理事单位为1000元;普通会员为500元。(2)种子企业:理事单位为1500元;普通会员年会费为1000元。
会议认为,2010年以来,由于我省种子企业加快重组兼并步伐,一些企业逐步注销使企业会员数量减少,同时“育繁推一体化”大型企业正在逐渐形成,其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得到增强。为此,会议同意从2012年起对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单位的会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其年会费标准:(1)事业单位:副会长单位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2)种子企业:副会长单位9000元;常务理事单位6000元。
根据《四川省种子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以上新的年会费标准调整议题,经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已提交理事(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并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