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措施强化春耕期间农资价格监管:1.及时启动春耕春种农资市场价格监测机制,重点监测调查农用柴油、农药、化肥、种子等50多种农用生产资料价格。2.市、县两级价格部门开展农资市场日常价格巡查,宣传、规范农资销售经营网点和农资经营户价格行为。3.通过12358价格服务网等媒介,及时发布化肥、农药、种子、种苗等价格情况。4.从2月中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市场价格专项检查,要求部分经营户对明码标价、收费公示不规范行为及时整改,并将其列入重点回查、回访名单。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