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内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凡是进入我县销售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小麦、玉米、棉花、洋葱)均需在种子管理站登记备案。种子登记备案时提供以下资料:(一)品种审定机关颁发的品种审定证书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复印件;(二)品种介绍资料,包括品种特征特性、适宜地区及产量水平,主要栽培技术要点等;(三)提供计划经营销售的品种数量及委托网点分布等书面材料。要求各种子企业、农技推广单位于2012年11月15日前上报登记备案资料,不上报或不按时上报,未经登记审核的品种不得在本县辖区内经营销售。
(2)种子经营门点专门经营不在分装的非主要农作物包装种子(西瓜、甜瓜、籽瓜、孜然、青红椒、食(油)葵),有经营门店直接登记备案。登记时提供以下资料:(一)种子经营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登记作物的品种名称、产地、数量、质量指标及审定编号; (三)进货发票复印件;(四)登记作物种子包装袋正反面清晰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