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工商分局昨日通报了一起涉嫌坑农害农的案件,执法人员对荆州区某种业公司送达了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恶意篡改种子分装日期,涉嫌坑农害农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3月7日,荆州区工商分局东城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种业有限公司的仓库中有人正在分包黄豆种子,该批种子标签上所标注的分包时间为2011年12月,种子早已过期,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封存。
对于标签时间与实际分包时间相差近半年这一问题,该负责人解释称,他将这批种子于2011年11月10日运回后,存放在了荆州区小北门外某停车场院内仓库,由于比较忙,他就没有将这批种子按标签日期及时分包,一直拖到3月初。眼看就要播种,才请了几位工人帮忙分包,截至案发时共分包500袋,尚未销售。
对于这一行为,执法人员对该负责人进行了耐心的法律宣传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而后作出上述行政处罚。(记者陈元通讯员荆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