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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展小麦基础种子繁殖田检查确认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8  来源:江苏省种子管理站  浏览次数:225
 

关于开展小麦基础种子繁殖田检查确认工作的通知

苏种〔2012〕7号

各市种子管理站,各有关育种单位、种子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农委《关于开展夏熟作物种子田质量检验和确认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12〕1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小麦原种生产监督管理,依法规范种子生产行为,经研究,定于5月中下旬对在田用于原种生产的小麦基础种子繁殖田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确认范围

申报对象为2011年秋播在我省繁殖或拟从外省调入小麦基础种子的育种单位、种子企业(个人);确认范围为用于生产原种的育种家种子或株行、株系圃种子。

    二、检查确认的品种条件

    1、已通过国家或我省审定品种,其中国家审定品种的适宜种植范围包含我省全部或部分地区;

    2、已参加国家或我省生产试验的品种,其中参加国家生产试验的品种应在我省有试验点。

    三、检查确认时间及方式

    各有关育种单位和种子企业(个人)接到通知后,于5月5日前将“2012年小麦基础种子检查确认申报表”(见附件1)报生产所在地市种子管理站。各市种子管理站于5月10日前将“2012年小麦基础种子检查确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我站。我站将根据各申报单位申请确认验收的时间,统一组织田间检查确认。

    四、检查确认内容

    重点检查确认用于生产原种的育种家种子或株行、株系圃的繁殖用种来源、品种权证明、品种真实性、繁殖面积、株行(株系)决选数、隔离状况、田间纯度、整齐度、预计产种量,以及生产程序、档案记载等是否符合要求。

    五、具体要求

    小麦基础种子繁殖田种子的检查确认结果将作为核发小麦原种种子生产许可证的依据。未经过确认或确认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领原种生产许可证。

    请各市种子管理站根据本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并协助做好田间检查确认工作;请各育种单位、种子企业抓紧申报,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田间检查确认前的准备工作。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省种子管理站良繁科   孙卫永  张玉明

    联系电话:025-86263525   86263531

    传    真: 025-86222245

    E-mail:seedzym@jsagri.gov.cn

附件:

    1、2012年小麦基础种子检查确认申报表

    2、2012年小麦基础种子检查确认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小麦基础种子繁殖田检查确认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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