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已于2012年3月14日由农业部(2012)第2号令发布,并从2012年4月15日起施行。新规定统一了农作物品种审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农业植物品种及其直接应用的亲本的命名。
为帮助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人及其相关代理人学习理解,进一步规范植物新品种的命名,提高品种权申请质量,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周的相关宣传活动,于2012年4月5日在京举办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研讨班。
参加此次培训会的有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市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北京市及各区县种子管理站、在京部分种子企业和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备案的品种权代理机构的育种专家、品种权相关管理人员和品种权代理人等共150余人。
培训会上,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刘平副主任、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杨洋同志介绍了我国新品种保护工作的现状以及相关的动态信息、《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则》制定的目的宗旨,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处饶智宏、宋凤祥、杨扬、刘鑫同志结合实际案例分别对《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则》进行了逐条解读、对品种权实际申请、代理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以答疑互动的方式与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交流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