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种 子 协 会
中种协函[2012]12号
关于开展中国种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年度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种子协会(种子管理站、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2011年获得信用等级的162家种子企业进行年度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方式。复查采取企业填报表格为主的形式。要求复查企业统一填写《全国种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复查表》(在中国种子协会网的信用评价专栏下载),经法人签字,企业盖章后,在7月底前和复查所需材料送所在省信用评价初审小组核查。8月15日前各省信用评价初审小组将核实后的复查材料用快件寄中国种子协会。复查提供的文字材料和复查表格各一份,中国种子协会审查后,签署复查结论,同时发布复查结果公告。
二、复查原则。坚持全部复查,即2011年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除少数企业和上一级别相差分数在10分以内,今年可以再次申报外,其他企业都要复查。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企业在2011年度中相关的信用记录和技术经济指标,对发生异常波动的指标或不良记录等,需要附注说明。坚持数据一致,以后每年度复查的财务审计报告协会要保存,三年后企业再次申报时可不用再提交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复查结论。复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企业继续保持原信用等级;不合格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下调或撤销信用等级的处理。对于不按时报送复查材料的企业按不合格处理。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100125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联系人:田明军 电话:010-59194859
电子邮箱:mjtian@agri.gov.cn
二Ο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