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度领证种子企业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业务审验的预备通知
苏种〔2012〕11号
各市种子管理站:
为进一步提高种子企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对企业技术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种子法》、《江苏省农作物种子生产、检验、加工、贮藏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对种子检验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种子企业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同时进行业务审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人员范围
2008年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或审验合格的种子企业生产、加工、贮藏技术人员。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所持有种子企业“四员”证书的不再审验。
二、申报程序
本人填写相应的“种子技术人员审验登记表”(见附件1)于2012年5月31日前报各市种子管理站,并附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另1张照片反面请注明姓名、技术类别,用于重新制证),工作单位变动的技术人员需填写“种子技术人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经市级种子管理站审核同意后,随登记表一并确认后报我站。种子技术人员变更在每个年度审验时集中办理。
各市种子管理站将资格审查合格的相关种子技术人员名单按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进行汇总,形成EXCEL电子文档,于6月20日前连同审验登记表(附件1)和变更申请表(附件2)一起,集中报我站质量管理科。
三、审验方式
(一)资格审查。各市种子管理站对报名参加审验的各类技术人员组织初审,我站进行复审。主要审查内容为持证以来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及履行职责情况,凡连续一年以上未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取消参加审验的资格。
(二)业务考核。采用书面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种子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百分制评分,80分合格,考核前对报名参加业务审验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规章、技术规程等业务知识更新培训。
(三)上网公布。审验合格的种子技术人员,重新制发资格证书,名单将在江苏农业网和江苏种业网上公布。未参加本次审验或审验未通过的技术人员,原资格证书作废,不再核发新证。
四、工作要求
本次审验工作涉及面较广,参加人数多,工作量大。各市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落实,及时通知到每位参加审验人员。
五、其它事项
(一)参加审验的技术人员食宿费用自理,每人缴纳审验费600元(含培训、考务、资料、场租、证书制作等)。
(二)业务培训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附件1-3表格可在江苏种业网www.jsseed.cn下载。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方明奎、杨华,联系电话:025-86263533、86203659,联系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江苏农林大厦1513室,邮编:210036,电子邮箱:jsseedzg@163.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