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罗姝 通讯员 陈小红 曾婷婷) “这七天里,我是小心伺候着这水稻种子,但是奇怪,怎就只发芽不长苗,这种子一定有问题。”近日,长汀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接到农户老林的投诉。
今年4月,老林在长汀县某农资经营店购买了1.5公斤某品牌水稻杂交种子,按说明书要求将种子浸水育秧后,却出现种子发芽但不长苗的现象。春耕在即,没有秧苗怎么播种?这可急坏了老林。老林认为种子有问题,于是找到了种子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但种子经销商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赔偿。
接诉后,城区所工商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农资店检查,发现老林购买的杂交水稻种子,包装标识清晰,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且该种子已大量销售,也未出现老林反映的情况。为此,工商局相关人员立即邀请农业局种子站技术人员一同进行调查。农业技术人员认为,老林育种的种子发芽率符合国家标准(80%以上),种子没有问题,造成不长苗的原因可能是育种过程操作不当。为进一步论证,城区工商所购买了两包一样的种子请农业技术人员进行育种试验,同时,由农业技术人员指导,对已育种的种子进行二次育种。一周后,好消息传来,农业技术人员的育种实验及老林对种子的二次育种都成功了。老林很高兴地说道:“有消费纠纷,拨打12315,果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