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支持大型优势种子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打造育种能力强、加工技术先进、经营管理规范、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引导种子企业建设农作物种业服务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种业技术推广和服务。
(二)改善种子企业基础条件。加大对种子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人才,优先保证种子企业建设科研、加工、贮藏等设施用地需要,积极帮助改善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和仓储、运输条件,提高企业育种、繁育、推广能力,提升种子加工技术水平,增强种子生产基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引导种子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支持市内优势种子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在国外建立农作物品种推广试验基地。加强种子出入境管理,严格检验检疫。规范外资企业在我市从事种质资源搜集、品种研发、种子生产经营等行为,做好外资并购市内种子企业安全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