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政府支持、种子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二是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纳入种粮农民补贴范围,扶持发展农作物制种专业合作社和制种大户,对符合条件的制种大户实行种粮大户的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加大高效、安全制种技术和先进适用制种机械的推广使用,将制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四是完善种子收储政策,鼓励和引导有关金融机构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