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昌吉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组听取了昌吉市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并与昌吉市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的基础上,重点对种子经营和市场监管,政府投入、管理机构和科研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立法调研。
自“一法一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昌吉市依靠科技推动、基地带动、市场牵动、企业拉动以及政府引导和行政促进等手段,已将昌吉市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的粮食生产基地,中国西部玉米和西甜瓜制种中心,自治区小麦、玉米、瓜菜及优质专用小麦原、良种生产基地。现有全国种业50强企业2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8家、100万元以上的企业57家、种子农资销售门点260家,拥有种子品牌近百个。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种子交易会、3.15打假宣传、三下乡等活动,以及实施良种补贴、“一把手工程”、“科技兴新”等项目,强化对种子经营和市场的监管,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和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正在由种子大市向种业强市迈进。与此同时还存在着种子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现有企业规模小、具有区域特色的种子品牌较少、种子市场监管能力较弱、规范化建设还有待加强等问题。(昌吉市人大常委会 马春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