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浙江省委提交的团体提案《打造浙江现代种业强省的建议》近日再次得到了省政府分管领导的批示。此前,浙江省政府吸纳党派相关建议,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意见》,把培育现代种业企业、改革科研育种体系、推进多学科联合育种攻关、加快优势良种推广应用、加强种业监管等八方面列为重点任务,并在财政、评价、激励、用地、税收、人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浙江省提出,到2015年构建起以企业为主体、科技为依托、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
浙江种质资源丰富,为增强种业对现代农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早在去年10月,农工党浙江省委就报送了《高度警惕外资曲线并购国内种子企业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信息,在随后的浙江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又提交团体提案,为打造浙江现代种业强省提出多项意见建议。目前,党派的多项建议已体现在政府决策中。
科研机构退出商业化育种
据悉,浙江育种单位和科技人员众多,育种技术水平较高,省审(认)定农作物品种达到367个,但推广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仅占育成品种数的20%。以水稻为例,该省从事水稻育种的科研单位达10多家、课题组几十个,育种资源小而散,科研单位自办种业企业,课题组成员“自产自销”育种成果,使育种科研优势与种子企业的市场优势无法融合,影响了良种培育和大面积转化应用。
对此,农工党浙江省委建议,深化种业科研育种体系改革,引导和推进种子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相分离,使科研机构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和机制。探索建立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鼓励科研机构主动转让育种研究成果,加强转让受让者资格审查,确保优良品种由优势企业经营推广。建议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据悉,目前浙江已加快种业科研育种体系改革步伐,争取到“十二五”末,科研院所和高校要与其开办的种业企业完成“事企脱钩”。
做大做强种业经营主体
在浙江200多家种业企业中,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仅有12家,只有“勿忘农”1家达到育繁推一体。农工党浙江省委建议,做大做强优势种业企业,加快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培育若干引领种业大市场的综合型或专业性的现代种业集团。引导和鼓励种子企业“走出去”,加强与省外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拓展省外市场。
据悉,浙江已把打造若干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集团作为加快发展现代种业的重点任务,给予种业龙头骨干企业在信贷、融资、税收等方面享受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
推进种业育繁推一体化
良繁基地落实难、稳定难、管理难、改善难,制约了良繁的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和优新品种的大面积推广。为此,农工党浙江省委建议大力扶持良种基地建设,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切实改善良种生产的基础设施。并在用地指标、土地流转等方面制定优惠倾斜政策,形成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基地的良种生产能力。同时健全种业监管体系,明确其行政许可、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为打造浙江特色现代种业提供保障。
浙江省政府已在《意见》中明确表示,对种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连片500亩以上良种基地的,由基地所在地县级政府解决不超过千分之五的临时性配套设施用地。且完善省外良种繁育基地管理和补助机制,鼓励种业企业到省外建立良种繁育基地。(李海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