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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落实红盾护农百日打假行动效果明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01  来源:恭城县工商局  浏览次数:180
 

    恭城瑶族自治县工商局按照区工商局的部署和要求,突出三个重点、五个打击、实施一项制度的工作方案,自2012年2月20日开展“2012红盾护农百日打假行动”以来,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法行为,成效初显。到目前为止,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80多户次,抽检化肥14个批次,农药7个批次,暂扣不合格冲施肥料32包 0.91吨 ,立案查处5件农资经营案,处罚未健立农资进货台账经营户2户,公示农资商品监测信息4次,成功调解农资购销纠纷1件,为农民朋友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元,确保农民群众用上了“放心”农资。

    一、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大案件、重点农时为检查重点对象。把农资主销区、农资案件高发区作为检查重点;把容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复合肥、复混肥和当地农业生产需求量大的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作为检查重点;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

    二、严厉打击五种重点违法行为。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营国家明令禁止、过期、失效、变质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不合格农资的违法行为;经营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伪造、涂改国家标准规定的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农资的违法行为;利用广告、说明书、标签或者包装标识等形式对农资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适用范围、有效期和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农资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实施一项制度。恭城县工商局根据开展农资商品监测的情况和相关部门披露的农资商品监测信息,将近两年来反复出现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牌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列入“黑名单”,及时通报全县工商系统;督促工商所加强对“黑名单”商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结合本地农资商品不定向监测情况及基层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建立健全辖区内不合格农资商品“黑名单”和不合格农资经营者“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对农资市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关凤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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