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夏庆田 报道
晨报沂源6月6日讯 购买河南一良种公司生产的“白叶三”黄瓜种,精心种植后不见结瓜。面对损失,经销商声称让其与良种公司联系。经调解,夏文宾等两户菜农各获得种子经销商900元的赔偿。
“别人的黄瓜早都上市了,而我们的却还没结瓜,这是咋回事啊!”5月29日,沂源县东鱼台村的夏文宾等两户菜农来到消保委投诉。据了解,今年春天,夏文宾等两位菜农在县城一家良种农资经营部购买了河南某良种公司生产的“白叶三”黄瓜种,分别种在了自己0.2亩面积的菜园子。但是,他们俩的黄瓜却不见结瓜,即使结个黄瓜纽,几天后就蔫了。他们认为是黄瓜种有问题,于是他们找到经销商交涉,经销商让他俩与河南的这家良种公司联系。
在菜农提交的一份种子包装袋上,消保委工作人员看到包装袋上清晰地标注着,“该品种属中早熟品种,适宜农家小院房前、屋后种植。长势强,商品性好,味香浓,产量高,是市场销售最佳品种。”等字样。接到投诉后,消保委人员立即与种子经销商联系,并督促经销商一起去菜园勘察,通过实地调查,证实菜农投诉情况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之规定,经调解,最终种子经销商按照每分地45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夏文宾等两位菜农分别获得赔偿款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