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 艳
《北方新报》报道,今年春季,土左旗沙尔沁镇61户农民赊购了“青贮625”玉米籽种4200斤,每斤11.80元,种植面积1038亩。发芽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苗断垄现象。最终61户农民获赔103800元。
又是一次假种子坑农的案例,农民买回了种子,挥洒汗水辛辛苦苦地劳作,本希望金秋时节能有个好收成,结果假种子让辛劳付诸东流,如此一来,不但农民的投资血本无归,而且也耽误了一年种植的良好时机。笔者以为,事后重视比如说帮农民维权,对假种子经销商的处罚等虽然不可或缺,但更为重要的是事前就需常抓不懈。包括加强技术宣传,提高农民辨别假种子的能力;完善法律法规,不止规范整个种子经营市场,更要有效保护农民的利益不被侵害;尤其要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种子检测常态化,对农资产品的经销商设置一定的门槛,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杜绝假种子在市场上流通。因为保护农民的利益,让他们种上放心粮,就是保障每一位市民吃上放心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