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不久前报道,山东省滕州市工商局在全市农资经营户中推行了“农资商品存样制度”:该局统一制作了“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存样袋”,免费分发到各农资经营点,农民购买化肥、种子等农资时,当场封存样品,由农民签字,商家盖章,再交给农民自己保管,用后一旦出现质量有问题,农民可凭样品直接找商家索赔算账或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闻此,笔者深为该局这一“秋后算账”的农资打假举措叫好!
当前,市场上诸如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等之类的假劣农资产品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已成为农村一大公害,广大农民对此深恶痛绝。滕州市工商部门推出“农资商品存样制度”,其可贵之处就在于打击假劣农资没有流于形式,或仅是高潮来了集中行动打击一下了事,而是常抓不懈,不怕麻烦,全程监管,用对农民长期负责、一包到底的态度来约束自己,以更亲民、更务实的作风来担当起执政为民的职责,这种对农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及严以律己、自我增压、自揽包袱的做法值得称道,令人钦佩。
此举高明之处还在于它最有效地解决了时下农民买了假化肥、假种子、假农药等之类的假劣农资产品,大多数都因“嫌麻烦”、“难举证”、“费时间”和“怕报复”而不愿、不敢投诉的问题。由于是先前留有“存样”,“证据”在手,农民不用多费口舌和经营户理论,就能够直接挽回经济损失,因此强有力的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调动了农民投诉打假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农资商品存样制度”及与之相伴的依法惩处,不仅有力地打击了市场上出售假劣农资的不法行为,而且还给众多农资经营者时时敲响了警钟,敦促他们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恪守职业道德、自我规范、守法经营,自觉地依法参与公平竞争,它所产生的威慑力,有利于培育规范化的农资市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我们在为这种让政府和农民都称赞的举措叫好之余,自然产生了一种企盼———假如我们各地的相关职能部门都能从中有所启发和借鉴,那对广大农民来说该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