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江苏优秀专利稻种涉嫌造假 种植户称损失2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海平  浏览次数:278
 

  6月27日上午,江苏盐城洪泽湖畔的农场里,皮肤黝黑的吉新耘站在水田里大声吆喝,指挥着一百多位正弯腰插秧的妇女。

  妇女们所插杂交水稻秧苗,有公母之分,长成后并不是用来做口粮,而是作为水稻的种子来种植。

  在中国,常年杂交水稻种子的生产面积约在25万亩,其中18万亩集中在江苏,而盐城又集中了95%以上的面积。

  当天吃午饭时,吉新耘宣布说:“只要活着一天,为大家讨回公道的路就会一直走下去。”

  10年前,乡镇农技员出身的吉新耘带领100多位农户,购买了南京两优培九种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两优培九”专利水稻品种,用来制种,秋收后由种业公司回购。

  然而,农田实际生产情况与专利承诺的亩产和质量相去甚远。坚持了5年后,亏欠200多万元债务的吉新耘不得不放弃种植。接下来的5年,吉新耘等种植大户不断向上反映,农业部也曾就此派出调查组,成员包括谢华安、罗孝和等全国杂交水稻领域的顶级专家。

  但一切至今无下文。据当地种植户的自发调查统计称,“两优培九”自2002以年在江苏盐城一带大规模推广种植,“涉及约10万户次农民,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

  截至发稿时,本报经由公开渠道查询到的南京两优培九种业公司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荣誉遍身的“两优培九”

  本报记者调查显示,“两优培九” 是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通过两系法育成的“两系籼型杂交稻新组合”,1999年通过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2001年通过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品种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制种技术获国家发明专利权。

  作为江苏省农科院的专利产品,“两优培九”主要发明人是省农科院原副院长、研究员邹江石。

  邹江石1962年从南京农学院(现南京农业大学)农学系毕业后进入江苏省农科院,早年从事水稻栽培研究,1974年后转为研究水稻遗传育种,1990年任江苏省农科院副院长,2004年退休。

  据江苏省农科院一位人士向本报介绍,邹江石工作期间的主要成就有两个:一是解决了近百年来争论不休的稻作起源难题;二是培育出“两优培九”新品种,为我国首个被科技部、农业部双认定的超级稻品种,解决了杂种优势与株型结合的难题。

  此前,1960年代的矮秆种,使我国水稻产量提高了30%,1970年代培育成功的三系杂交水稻,又比矮秆水稻产量提高20%。

  据称,若种植得当,“两优培九”单产比汕优63可高出100公斤左右,是中国水稻产量提升的第三次飞跃。

  2000年,“两优培九”被两院院士评选为2000年中国十大科技进展新闻之首,认为对我国21世纪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003年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04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06年获得国家优秀发明专利。

  资料显示,“两优培九”2000年种植面积350万亩,2002年超过2000万亩,成为我国年种植面积最大的水稻品种。截至2009年累计超过1.2亿亩,占全国两系杂交稻种植总面积的35%以上。

  2000年临退休前后,邹江石发起成立南京两优培九种业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2002年,“两优培九”开始在全国范围大规模推广,其种子大部分产于盐城地区,吉新耘、颜大龙等则是当地的种子种植大户。

  “当时两优培九种业公司给出的回收价是10元/斤,比前期暴涨5倍。我们无法抵挡这种诱惑。”吉新耘回忆说,这是当初购买“两优培九”进行生产的重要原因。

  “我们那时算了笔账:向两优培九种业公司购买种子的价格是16元/斤,每亩施2公斤,尽管前期要投入购买种子、支付专利费等费用,但两优培九种业公司给出的这个回购价太高了,抵消成本后,利润还远远超过之前免费得到种子的方式”,颜大龙对记者表示。

  但没过多久,吉新耘他们就改变了看法。

  优秀专利稻种被诉“造假”风波

  “两优培九”的专利承诺书显示,用来制种,“亩产可大于200公斤,纯度保证98%以上(国标规定一级种子是98%)”,但根据吉新耘的调查,1998年前后“两优培九”曾在扬州高邮地区有过1000多亩的试验,亩产量只有40多公斤。

  “我们严格按照种业公司提供的种植方法播种,种业公司也有技术员来指导,但实践中亩产最高只有120公斤,且纯度出现过50%的最低值”,吉新耘告诉记者。

  从2002年当年种植开始就亏本,但当时吉新耘认为是种植时“经验不足”,并没有怀疑到种子本身的问题,“这是省农科院专家培育的,有专利,至少不会欺骗农民。”

  但是,吉新耘之后发现,不管如何加强田间作业,亩产量以及质量与专利承诺相差越来越远,而种业公司的收购价也一直在降低。到2006年秋收之后,吉新耘一盘点,“一共亏了200多万,其中银行贷款50多万,其他来自亲朋好友的借贷”。

  2002年3月,两家中央级媒体刊文,称“江苏省农科院专家通过4年努力,成功破解了超级水稻制种难题”,而破解的答案就是“两优培九”。但吉新耘提供给本报记者的江苏省农林厅两份分别于2003年和004年发出的内部文件的复印件显示,盐城用“两优培九”生产出了350万公斤不合格种子,不合格率达到40%,2003年不合格率同比又增加6.7个百分点。

  吉新耘认为,按照《种子法》规定,实际种植中出现不合格种子和对种植户造成损失的,应由省农林评审委员会发布公报,并停止生产,但省农林厅并未发文。

  当地种植大户的自发调查称,从2000年到2006年,“两优培九”无论是产量还是质量都远远没有达到专利承诺,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涉及盐城各县市区约10万户次农民。

  种农种植的稻种,有公母之分,其中的核心技术在于母稻的样本和基因来源(公稻种价格一直维持在2元/斤)。事发后,吉新耘通过自发调查、走访专家、内部通道等方式,发现江苏省农科院早就知道“两优培九”的母本存在“人为不可改变的技术缺陷。”

  依吉新耘所言,本报记者在《作物学报》2003年第一期上查找到邹江石等人发表的一篇题为《培矮64S育性转换特征及安全使用技术》的论文。文中说明三点:1、2002年起培矮64S育性转换起点温度达到24.4-25.5度,即为不合格的种子;2、该品种不抗27℃以上的高温和不耐23.5℃以下的低温;3、海南三亚南繁的培矮64S不能作为生产种子的种子使用。

  “但两优培九种业公司6年来提供给农民的,其母本均是培矮64S,并且正是海南岛繁殖的,”吉新耘说,“我们留下了曾经购买的一袋种子,有生产地标签作为证据。”

  农业部调查:尚未公布结论

  “损失惨重”之下,2006年秋收后,吉新耘停止种植“两优培九”,并开始逐级向上反映。身为乡镇农技员的他认为,“两优培九”是一起“科技造假事件”。

  “应该说,各级政府对我们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毕竟这涉及到三农问题”,颜大龙评价说。

  吉新耘等首先将举报信快递到南京市政府,不久接到了南京市农林局的电话回复:市委罗书记(现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很重视,做了批示并转给我局,但你们要找的是省农科院,这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建议找省农委等部门协调。

  建湖县农林局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之后的多年,地方政府就吉新耘等人反映的情况已经清楚,但表示“无能为力”。

  这期间,盐城种植大户陆士海(已去世)等人曾将官司打到南京市中级法院,与邹江石对簿公堂,但法院在收取了原告方10万元针对种子的鉴定费后,其公布的鉴定结果未能获得原告方的认同。

  “按理说,法院可以选取第三方对种子进行种植、观察等,最后收成时再请专家作结论,但问题是作为原告,我们对第三方是谁、在哪里种植、用的什么种子、过程如何等一无所知,所以我们不服”,原告之一、盐城当地种植大户吴飞表示。

  在江苏地方寻求解决问题无果后,吉新耘开始跑北京农业部。

  接到吉新耘等人的投诉后,2007年5月,农业部科教司计划处的一位处长带队到盐城调查这一事件,调查组成员中有谢华安、罗孝和等全国杂交水稻的顶级专家。

  “我们如实反映情况,谢(华安)院士说,老吉,你说的情况我们都知道了,你把造成的损失告诉领导吧”,吉新耘回忆。

  农业部调查组离开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当年10月,吉新耘打电话到福建省农科院找到谢华安,谢表示,“我们专家组不对外公开表态,由农业部统一口径,要找农业部”。

  2008年的全国“两会”之前,吉新耘到北京,与当年那位带队的处长通电话,提出见面要调查结论,“处长起初不肯见面,我心一横说,如果没有答复,则无法向当地农民交待”。

  此后,在农业部附近一个小旅社,吉新耘与这位处长见了面,得到答复是:“实在无法帮忙,这个事情的结论还没有公布。”

  就吉新耘所说的情况,本报记者电话联系到谢华安进行求证,至发稿时,未收到谢的回复。

  “因为"两优培九"身上有着太多的光环和荣誉,所以没有哪个单位肯出面,包括农业部和地方政府。”吉新耘这样分析他遇到挫折的原因。

  记者获悉,除了吉新耘等盐城农民,江苏省农科院原副研究员林长平也曾购买两优培九进行生产,结果亏损300多万元。目前林已向国家专利局提出“撤销两优培九国家专利”的申请。

  此外,安徽淮安种子公司、神龙大丰种业有限公司以及南京苏农种业有限公司等,均曾向法院起诉邹江石以及南京两优培九种业公司。

  由于吉新耘多年向上反映两优培九的问题,江苏省高检曾于2011年5月对他进行约谈。“当时场面非常严肃,但我有足够心理准备和对所举报实情的充足证据。” 吉新耘回忆说。

  据吉新耘说,也就在这次约谈中,有人告诉他,国内杂交水稻领域的一位权威专家的助手在接待江苏调查组时曾透露,“母本培矮64S一培育出来,就被该专家枪毙了,认为它存在高温产量低、低温纯度差的缺陷。因此,不能在大面积田地生产中使用,尤其是在抽穗养花期间,对温度的要求非常苛刻,否则会与实验室存在较大差距。”

  本报获悉,江苏省高院今年5月17日曾开庭审理吉新耘就“两优培九”纠纷诉南京两优培九种业公司一案。法院方面曾提出调解方案,吉新耘坚决不同意,要求依法判决。

  至发稿时, 记者未能联系到邹江石本人对吉新耘所述情况予以证实和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邹江石的南京两优培九种业公司于2000年前后成立,由省农科院全额出资创办,经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审批,推广的水稻品种是专利,在推广中每亩需要种农交纳120元/亩的专利使用费。

  本报调查显示,1987年,国家启动“863”计划,邹江石及其团队的两系法杂交水稻研究被确定为国家资助的“863”计划生物工程中的一号专题。2004年退休后,邹江石仍然被课题组聘用,但他“只致力于超级稻品种两优培九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记者查阅到的一篇公开报道称邹江石的公司“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累计向省农科院上交4000余万元”。

  南京农业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学者指出,理论上,杂交稻种推广是不能向种农收取专利费的,“因为种子在研发时国家给予了科研经费,农业科研机构的职责就是拿国家的财政,为农民培育更好的种子,这应该是他们的天然职责,而不应该被用来赚钱。”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