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龙江网讯 近年来,常听到不少农民朋友选购种子时的强烈呼声,那就是:“不怕种子贵,只怕种子假”。不少农民朋友说,每年春耕时节,他们最头痛的事,就是怕买到假种子。不少农民朋友买假种子吃了亏,一年忙到头,换来的不是丰收的喜悦,而是痛苦的泪水,付出苦力不说,还赔进肥料、种子款,荒弃了一年的土地。
近日,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衣某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有效的打击了销售假种子坑害农民的不法行为。
2012年3月1日至4日,被告人衣某某在其所经营的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丰盛种子经销处,向黑龙江省富裕县二道湾镇农民卢广宇、马永发、刘先锋、高秀峰、马宝仁、徐金龙、裘满、于庆华、张艳生、高艳军、刘玉文、王秀君、孔祥路、李长涛、邵长东、车保义销售假冒的“吉单519”玉米种子,销售总量共计10920斤,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31,700.00元。被告人衣宝和于2012年3月8日被公安机关在吉林省农安县抓获。
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衣某某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以假充真,明知其销售的“吉单519”玉米种子是假冒伪劣产品,仍进行销售,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被告人衣某某在案发后,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且赃款已全部返还,并积极缴纳罚金,可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希望农业部门进一步重视农民朋友对真种子的渴求,多宣传真假种子的识别方法,提高打假力度。提醒农民朋友,购种时一定要当地正规的种子公司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