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公安部在中国公安信息网公布“十起农资犯罪典型案例”,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破获的孟某等制售伪劣种子案名列其中,这也是江苏省唯一入选的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淮阴警方全力追剿,当场查获4万多斤假麦种半成品和已销售出去的5万多斤“假种子”,避免了2000多亩农田面临“绝收”或“歉收”的局面,涉案价值达100多万。
扑朔迷离:麦子歉收老板爽快买单
2011年6月5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的农民老汪家的麦子收割了,但是老汪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对于今年的收成,他很不满意。“我这块地去年一亩能收成900斤,但是今年每亩却只有600斤,明显减少了很多。”老汪回忆着说,这次的种子是2010年10月份在市区黄河路一家种子店里买的,“店里有宣传单,说这家种子公司销售的‘淮麦20’,正常的话每亩能收成1000斤甚至更多。”老汪有十亩地,如果每亩多收成100斤,每斤按1块钱算,老汪就能多收成1000块钱,这对以种麦子为生的老汪来说的确是件好事。
老汪本想多赚点钱,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次收入一下子就少了3000块钱。邻居没有选用这些种子,收成和去年没有什么变化,凭借经验老汪觉得这次是种子出问题了。
6月7日一大早,老汪就找到了当初销售种子给他的郑老板。本想跟郑老板理论一番,没有想到,一听老汪说麦子减产了,郑老板二话不说就掏出1000块钱赔给老汪。看着郑老板有诚意,老汪没有多说,摇摇头就离开了。边走边想的老汪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郑老板这么干脆,莫非他知道自己的种子有问题?自己是凭经验知道不对劲找上门了,要是假种子的话,更多的人也许就只能自认倒霉,一年的辛苦将彻底白费工夫了。于是,老汪就拐道到淮阴公安分局治安防控大队报了案。
接待老汪的民警徐辉已经接到了几起类似的案件,都是麦子歉收。老汪的再次到来,让徐辉提高了警惕,莫非这“淮麦20”种子真有问题?徐辉了解到,“淮麦20”是淮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最近几年研究出来的新品种,该品种因在产量上有优势而得到广泛推广。为什么这几起投诉都集中在“淮麦20”上?莫非,农民们购买到的是假冒的“淮麦20”?
根据长期办案经验,徐辉觉得,这几起零星的 “淮安20”投诉案件的背后可能隐藏的就是一个巨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的窝点。为了获取进一步证据,徐辉和其他办案民警根据农民提供的种子店地址,一家家排查。可是,徐辉发现农民们购买的虽然都是“淮麦20”,而且集中在市区黄河路,但是购买的渠道都不一样,而且农民购买种子是在2010年的10月份,民警们无法取样更无法对种子的真假进行比对鉴定。
农民损失遭殃是真,但是办案民警却找不到有力的证据。由于按照相关规定,此类案值不高的农资案件属于主管部门办理的行政案件,只有达到刑事案件标准才会移交公安机关办理。为此,民警建议农民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这几起牵涉到“假种子”的案件就只能暂时搁浅。
明目张胆:李逵门市收到“李鬼”传单
让徐辉没有想到的是,2011年10月初的一天,一名形色匆匆的报案者来到了淮阴公安分局治安防控大队,还没有坐定,该报案人员就着急地问:“假种子的事情你们警察真的能管吗?”此次报案直指 “淮麦20”,这再次引起徐辉的警惕。
原来,前来报案的是淮安市某农业科技公司的负责人张某。张某告诉徐辉,不久前他看见淮阴公安分局治安防控大队流动110巡逻警车在宣传“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注:“打四黑除四害”是公安部于2011年8月下旬在全国安机关部署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四黑四害”是指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赃销赃的“黑市场”和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于是他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前来报案。张某称,在淮安市淮阴区、清河区、涟水县等地发现大量的假冒‘淮麦20’的小麦种子,而且有不少假种子已经销往农户手中。假种子不仅让拥有该小麦品种唯一许可使用权的自己公司深受其害,种植的老百姓更遭殃。
徐辉立即把之前的报案和张某的陈述汇报给治安防控大队长魏建革。听了汇报之后,魏建革意识到这是一起性质严重的涉农案件。农民用了假冒伪劣的种子,很可能面临“绝收”或者“歉收”,如果这样,农民一年就全都白忙活了。根据调查了解,淮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已经把“淮麦20”的品种权转让给了张某所在的农业科技公司,张某的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对 “淮麦20”的独断专营生产、销售的权利,但是现在市面上却有人未经张某所在公司的许可,明目张胆地销售假冒伪劣的“淮麦20”。
张某虽然发现了市场上有假冒伪劣的“淮麦20”种子,但自己多方寻找却找不到假冒伪劣“淮麦20”的来源,每个经销商都对自己的进货渠道讳莫如深。这“李鬼”可谓是十分嚣张,甚至把宣传单都发到了张某所在的公司门口。拿到了“李鬼”发的宣传单后,张某立即就携带着这份宣传单来到淮阴公安分局,宣传单上清清楚楚写着该公司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联系人。
张某及其这份宣传单的到来,让淮阴公安分局的民警大为振奋,几个月来农民前来报案的场景仍然深深留在民警们的脑海里,之前苦于找不到证据无法立案为农民挽回损失,这次,民警们终于有机会为农民伸张正义了。
根据张某提供的假冒伪劣“淮麦20”的包装袋,民警发现,除了没有印制商标及专利号外,该包装袋图案名称、标志和张某公司的包装袋并无多大差别。不要说普通农民,就是农业专家,不细看的话也根本发现不了这“淮麦20”是假冒伪劣的。
错综复杂:时间紧迫案件陷入僵局
根据张某提供的宣传单,民警很快确定了假冒伪劣“淮麦20”生产公司所在安徽宿州的具体位置。虽然假种子公司远在安徽,调查取证十分困难,但是,涉农无小事,魏建革一面迅速向分管领导汇报案情,一面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获取线索。为了不打草惊蛇并确切掌握犯罪证据,魏建革让张某根据宣传单上的联系方式,以订购种子的名义接触到了该种子公司负责人孟某,并在孟某的带领下亲眼目睹了该公司仓库,见到了大量假冒“淮麦20”成品、半成品,以及为数众多的其他品种小麦的麦种。
张某带回了孟某公司所生产的“淮麦20”,满怀期待的办案民警却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原来孟某的包装袋并未印制张某公司的商标及专利号码,很明显的,孟某对其侵权行为在打擦边球,以此逃避其涉嫌侵犯张某公司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责任。
怎么办?办案民警明白,既然该种子不是从拥有“淮麦20号”品种权的张某公司流出,则极有可能是由普通小麦假冒“淮麦20”出售。“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要证明这种子不是‘淮麦20’。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DNA鉴定,但是经向相关部门了解,全国只有两个机构能够进行鉴定,鉴定的时间最快也要三个月。还有另外一种方法是试种,试种的话时间更久,差不多要半年。”破案固然重要,但对老百姓而言,预防、减少和追回损失才更加重要。办案民警告诉笔者,张某前来报案的时间是十月上旬,秋播在即,如果不及时拦截,一旦农户买到假种子,那他们的损失是将不堪设想。破案时间十分紧迫,要真正达到维护农民利益的初衷,这两种方法明显都行不通。
种子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假冒伪劣严重损害农民利益,此前,淮阴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张焱已经给专案民警下过指示,一定要依法严厉打击,千方百计挽回老百姓的经济损失。在听取了办案民警的汇报后,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马仁慧陷入了沉思,难道要等到造成损失后果才来破案吗?孟某公司那么多的假种子随时都可能被播种下地,实在令人担忧,“绝不能眼看着假种子流入老百姓手里坑农害农”,在仔细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后,马仁慧得知植物种子一个品种一个许可,既然淮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把“淮麦20”品种权出让给了张某所在的公司,也就意味着“淮麦20”只能由张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独断专营生产、销售,只要未经张某公司授权,无论种子真假,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淮麦20” ,都属于无证生产、销售。孟某公司仓库储备了数额巨大的假种子,根据这个储备量,孟某等人已经明显涉嫌制售假劣农资犯罪。根据“非法经营”这一罪行,淮阴公安分局立即准备展开对孟某的调查和抓捕工作。
一波三折:追回假种“李鬼”终落法网
当务之急的头等大事是抓获孟某,尽快追回流向市场的假种子。经过连续几天的蹲点守候,民警基本掌握了孟某和主要涉案人员的活动轨迹。2011年10月14日,警方抽调十余名警力立即赶赴安徽宿州。不过,第一次抓捕就遭遇挫折,民警们并没有发现孟某及其他主要涉案嫌疑人的踪影。眼看就要断掉这个制假窝点,可是,主犯孟某消失了。难道,孟某等人已经知晓了淮阴警方的行动?
带队的魏建革惊出一身冷汗,此次活动相当保密,孟某等人不可能知晓,万一他们有所察觉而窜逃,那么,前期的所有调查将功亏一篑。抓不到孟某就无法获取假种子的流向,无法获取假种子的流向,也就无法追回流失到市场的假种子,那么最终农民的损失就无法挽回。办案民警不能在安徽宿州苦等,若是在宿州滞留时间太长,很有可能惊动犯罪嫌疑人。无功而返,民警们无不垂头丧气。到了高速路口,魏建革转念一想,万一孟某只是临时有业务离开平时活动地点呢?这么一想,魏建革立即叫停警车,以种子代理商的身份打电话给了孟某。没有想到,孟某电话接通了,见有大业务上门,孟某同意开车到高速路口带魏建革前往自己的公司批发种子。
鱼儿上钩了!孟某一出现在高速路口,民警立即冲上去将其擒获并迅速带回淮安审问。审讯有了突破,孟某对自己的非法经营行为供认不讳。随即,淮阴警方二次前往安徽宿州,并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当场查获假麦种500余袋、半成品4万多斤、选种机等生产设备3套,并成功逮捕仓库管理员和账目会计。这两个人物一落网,办案民警立即顺藤摸瓜,布置大量警力对孟某的销售网点进行调查,追回所有已经销售出去的5万余斤假种子,最终在秋播前夕有效地避免了可能给农民造成的巨大损失。其后,和孟某合伙经营的另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也成功落入法网,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笔者手记:此次案件的采访,一直让人觉得很压抑。对农民而言,识别真假种子的方法主要是看包装袋,但是很多假冒伪劣种子在包装袋上下足工夫,仅凭借肉眼是很难辨别出来。更让笔者感到不安的是,参与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涉案人员,都是对种子生产经营精通的行家里手,有的甚至就是从种子公司改制出来的公职人员,假种子对农民的危害他们比一般人要清楚得多。农民一年辛苦在田头,面朝黄土背朝天只为填饱肚子,但是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的相关人员,为了图一己之利,把商品粮当成种子销售,连农民的口粮都要剥夺,造成不少农民在本应该丰收的季节面临“绝收”或“歉收”。当前正是农村双抢到来之际,我们希望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做好监督查处工作,不要让农民流汗又流泪。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