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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委公布第六批96个主要农作物产品退出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12  来源:吉林新闻网  浏览次数:210
 

     吉林新闻网长春7月12日电 为加快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速度,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实现农作物品种的动态管理,依照有关规定,近日,吉林省农委公布了吉林省第六批主要农作物品种退出名单,共有96个主要农作物品种退出种子市场。

     吉林省是全国最先实行品种退出的省份,也是退出力度最大的省份,退出频率和数量都居全国前列。2008年,吉林省农委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农作物品种退出制度,出台了《吉林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品种均在退出之列:在农业生产使用中发现品种种性有不可克服缺点的;在生产使用中存在较大风险的,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已失去生产使用价值并被冒用的品种;审定五年以上,没有生产面积或年生产面积不足1万亩,有可替代品种的;选育单位自愿提出退出,且生产面积不大并有替代品种的;审定年限超过8年的品种,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标准样品的品种。退出使用的品种,不再发放种子生产许可证;退出使用的品种,在种子市场中一经发现,按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处理。这为吉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建立了品种可进、可退的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五年来,全省品种退出力度逐年加大,共进行了六次退出,退出品种602个,品种退出数量占审定数量46%,保证了农业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逐步趋向合理,质量逐步提升,布局更加科学。

     实行品种退出制度,一是有利于农民科学选择新品种。品种数量过多,农民选择品种难度加大,实行品种退出后,可以有效地避免农民选择品种的盲目性,实现科学选种、用种。 二是有利于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及时退出有缺陷和不再适宜生产需要的品种,能够保证农业生产使用上优良品种,从而规避了生产风险。三是有利于净化种子市场。一些“老品种”如果不及时退出,就会被不法企业以“旧瓶装新酒”的方式,从事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了种子市场秩序,实行品种退出,将从根源上有效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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