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区制种服务费监督管理,强化镇村级财务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甘州区制定出台了《甘州区种子生产服务费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服务费主要用于村社集体经济积累、基础设施建设、制种生产性和村社干部劳务费,村干部个人最高不得超过4500元。该办法还对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区纪检委 郑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