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领取赔偿款。 晋森 摄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李迎春) 任城区接庄街道后铺村的120余户村民,因为使用的玉米种子出现问题,导致玉米产量减产三分之一,本报曾于6月11日予以报道。经过任城区人民法院济东矿区法庭的判决,种子公司和种子销售商共同承担80%的赔偿责任。17日上午,矿区法庭收到17余万元的赔偿款,120余户村民终于领到了期盼已久的玉米种子赔偿款。
17日上午,任城区接庄街道后铺村的120余户村民,早早地来到矿区法庭,当天是领取种子补偿款的日子。
上午10时,吕德安等村民将一面锦旗,送到任城区人民法院矿区法庭庭长左殿俊的手中,表示自己的感谢。
稍后,领取赔偿款的村民陆续来到了法庭内,集中领取赔偿款。作为这次诉讼案的原告之一,村民吕德安顺利地领取了1000余元的赔偿款。“我对判决结果比较满意,办案法官连口水都没喝过我们的,我们很感谢他们。”吕德安说。
随后,6名村民依次领取了玉米种子赔偿款。剩余的款项交给村会计,由村会计给村民统一发放。
任城区人民法院矿区法庭庭长左殿俊表示,通过这个案子,也提醒了种子公司,平常一定要严把农资质量关,并给种子建立种子档案,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也能够做到有据可查。对于村民们来说,尽管种子存在一定质量问题,但也要根据当地的环境,谨慎地选择玉米种子,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作者:晋森 李迎春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