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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七桂优306稻种“一仆二主”互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30  来源:南方农村报  浏览次数:303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吴满) 在今年晚稻销售早期,早熟品种七桂优306在茂名市场上出现了两个不同包装,分属广东省湛江市广南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南种业”)和海南天道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道”),前者是品种权人杨春华认可的当地正规包装,正面标有“粤审稻2010039”的字样,零售价35元/斤;后者正面印有海南省的审定编号“琼审稻2010024”,零售价25元/斤。

     杨春华表示,自己并未授权海南天道包装、经营七桂优306,海南天道的行为对广南种业该品种在今年晚造销量造成十分不良的影响。然而,这一说法却遭到海南天道的否认。据记者调查,作为七桂优306在海南的引进者,海南天道是七桂优306的合法制种商。杨春华弟弟杨清华也确实是七桂优306亲本的品种权所有者,其父亲正是我国著名水稻专家杨明汉。

     如今,杨氏父子与海南天道依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海南天道被指侵权

     水稻品种七桂优306由我国著名育种家杨明汉及其两个儿子杨春华和杨清华选育,2010年相继通过广东、海南两省审定。记者在农业部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查到,品种父母本分别是七桂A和明汉恢306,均已获得品种权保护,品种权人为杨明汉的二儿子杨清华。

     粤西地区农民有水稻、北运菜轮作的习惯,七桂优306因适应性广、生育期短而十分符合当地农户抢早种植北运菜的需求。今年杨春华原打算将品种大规模投向粤西稻菜轮作区,却遭遇同名品种的低价竞争。目前晚稻销售已到尾声,七桂优306今年的战绩却非常一般。

     “海南包装的仅25元/斤,甚至更低。”杨春华看着在茂南区一家种子店买到的海南天道包装的七桂优306和收据,十分气愤。据杨介绍,由广南种业包装的广恒牌七桂优306才是粤西地区销售的正规军,零售价为35元/斤。

     “我们并没有授权海南任何一家公司经营我们的品种,这个包装的七桂优306涉嫌侵权。”杨认为,海南天道包装的七桂优306对按正规渠道销售的种子冲击很大。农户和经销商在选择该品种时有所顾虑,有的干脆不选,这是销售不佳的主要原因。

     业内人士指出,无论海南天道包装的七桂优306是否假种,10元每斤的差价在市场上对正规渠道的品种都是毁灭性的打击。

     完全不同的说法

     7月26日,海南天道负责人符致波就杨春华的质疑做出回应,称自己是七桂优306在海南的合法经营方,但从未在粤西地区销售。

     记者在网上找到七桂优306在海南省通过审定的通告(海南农业厅2011年12号文件),引种单位正是海南天道。海南当地经销商普遍认为海南天道是七桂优306的合法经营公司,且已经有半年多。

     “我从未委托海南天道参加区试。”杨春华回忆,直到七桂优306参加区试,他才知道自己的品种被符致波上报海南省审定。据杨介绍,一开始其父亲的朋友,海南省农科院副院长李科祥向他们索要一些好的品种,他们便向李提供了七桂优306。出乎杨氏父子意外的是,七桂优306在海南省的引种人最终变成符致波。

     杨春华对此感到不解,符致波成立的海南天道在2010年才成立,但考虑到海南也属于自己的目标市场之一,而且品种上报送审后不好取消,因此杨氏父子并未提出异议。

     “完全是胡说八道。”对于杨春华的说法,符致波给出另外一个版本。符称,杨氏父子委托他们引种时的种子,是符用钱购买的,第一次买了大约1000斤用于区试,现今他们仍保留当时购种的票据。

     符致波向记者提供了海南天道和佛山市杨明汉水稻研究有限公司在2010年11月18日签署的《杂交水稻新组合“七桂优306”合作制种意向书》,意向书最后一句为“所生产的种子按甲乙用种计划和按生产成本价结算调用”。符致波认为,这是他们可以经营该品种的证明。

     符还说,最后与杨氏父子签订另一份制种合同更清楚地写明,如甲方(杨氏父子)不按时付款收购,乙方(海南天道)可以在海南销售,甲方要支付乙方2元/斤的种子经营费用。但符致波称这份合同涉及内容过多,不便向记者提供。

     “制种400亩,成本由我们倒贴,七桂优306的亲本也是我们出钱买的,而杨氏父子只过来取了不足1万斤的货,今年我们只卖了1万斤,剩下的种子都烂掉了。”符致波说,农业厅已经派技术人员来对烂掉的种子进行鉴定和估损。

     对于品种如此合作经营开发,杨仅得到2元/斤的销售提成,杨春华称自己当时并未同意,而符致波则以扣押种子甚至扬言以他弟弟杨清华性命要挟。杨坚持,海南天道拿不出品种权人正式的书面委托书,就不能擅自开发七桂优306。

     委托制种即获亲本使用权

     对于目前在茂名市场上销售的海南天道包装的七桂优306,符致波表示,不能确定是其公司的。在水稻销售早期,曾有粤西地区的农户向他购买了不到300斤的种子,他并未向对方开具任何票据。

     业内普遍认为,引种单位理所当然是该品种的开发和经营单位,因为一个品种的引进从参加区试到通过审定,公开的费用达1.2-2万元,再加上其他运作费用,则要高达4-5万元。一般情况下,引种单位相中一个品种后,在区试前会和品种权人协商,要求成为该品种未来的开发经营方。得到品种权人的许可并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后,才会参加审定,否则谁都不愿意为它人做嫁衣。

     7月26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南省种子站,品种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区试的时候,需要品种权人和引种人均在场并签名,当时杨氏父子和符致波都有在场。七桂优306这个品种在海南通过了审定,生产和经营该品种的公司具备合法资质。

     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陈坤朝认为,品种申请保护后,引种单位需要征得品种权人的同意,才可对该品种进行开发;而类似七桂优306这种情况,杨氏父子仅拥有亲本的品种权,而不是七桂优306这个组合本身,其委托海南天道制种就是授予其使用亲本的权利,而不能追究由亲本培育出来的组合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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