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持证种子检验人员继续教育考试与换证工作的通知
浙种[2012]50号
各有关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规定,为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种子检验人员继续教育与换证工作,经厅领导同意,浙江省种子总站定于8月17日在杭州市举办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持证种子检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与检验类别分类考试,并在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重新核发种子检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请持有省农业厅2009年度核发的种子检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包括2006-2008年度已领证而未换证的人员)将要到期的种子检验人员,于8月16日到浙江田园宾馆(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06号,电话:0571-86713001转7999分机)报到,8月17日上午培训,8月17日下午进行种子扦样、室内与田间检验类别考试。
请参加培训考试人员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学习读本》规定内容,提前做好复习。每人在报到时交1寸彩照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