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唐维文 记者顾艳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工商局覃塘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反映杂交水稻发芽率低的群体性申诉,经营者免费为15户农民再提供种子并指导他们浸种催芽。
7月5日,覃塘工商所接到黎某等15户农民联合申诉,称他们以30元/斤的价格,从当地某农资店购买了一种优质杂交水稻种子,拿回家浸泡后,种子发芽率很低。黎某等人怀疑水稻种子有质量问题,于是到工商机关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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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诉后,工商人员及时联系经销商黄某,并逐一走访受害农户进行调查。经查,黄某向黎某等人出售的是一种新培育出的优质杂交水稻种子,该种子在浸泡方面有一些特殊要求,如禁止晒种、浸泡时间36小时左右,期间要3次洗种等。由于黄某没有完全尽到技术方面的跟踪指导义务,导致黎某等人按照常规方法来浸泡种子,结果出现了种子发烧、烂种等现象,导致种子发芽率极低。为避免影响农民播种,工商所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在工商人员耐心的调解下,经营者黄某自愿免费为15户农民再提供种子,并指导他们浸种催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