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湖南农业厅:目前未发现转基因水稻种植加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9-0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105
 

  原标题:未发现转基因种子及大米种植加工(求证·后续)

  本报长沙9月6日电 (记者 颜珂)湖南省农业厅转基因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湖南省农业部门对全省水稻种子市场进行了抽样检查,没有发现转基因水稻种子。最近,湖南省农业部门又对全省的稻米市场进行检查,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没有发现转基因大米的种植和加工。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非法生产、加工转基因大米,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该条例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和应用,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加工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生产或者加工,没收违法生产或者加工的产品及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