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9日,县工商局、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公安局3个部门相关人员联合县垃圾处理有限公司销毁冒用“北玉2号”厂名、厂址玉米种子7433公斤。
该批销毁的“北玉2号”种子系勐大种子经营户罗某于2010年2月9日从云南粒粒丰种业有限公司购入,共计8000公斤。根据沈阳北玉种子科技有限公司举报,该批销毁种子涉嫌冒用“沈阳北玉种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北玉2号”,玉米种的厂名、厂址。2010年3月13日,由工商牵头,联合农业、公安对该批种子进行了查处。至案发时当事人批发销售6800 公斤,零售178 公斤、自用4 公斤、库存1018 公斤。工商,农业、公安三部门紧急行动,查封、追回已批发、销售的种子7433公斤,并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处罚。
镇沅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提醒广大农户,购买种子时应当到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店铺购买,索要购种发票并保留种子包装袋。发现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5812060(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8879596(种子管理站)
5817552(农业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