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持证企业基础信息上报及进一步开展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京农种站字〔2012〕40号
各区县种子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中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北京种业规划(2010-2015年)》精神,强化种子行业管理与服务,营造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种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种业之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种子行业基础信息收集、分析和利用,同时以上半年种子行业信用星级评价试点工作为基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业基础信息统计工作
1.工作要求
各区县种子管理机构按季度统计各自发证企业生产、经营及科研情况。请各区县种子管理机构对本辖区发证种子企业宣贯上报要求,并负责本辖区种子企业数据的催报和汇总工作。
2.统计内容
前三个季度主要统计种子企业经营情况,第四季度统计种子企业全年生产、经营和科研等情况。(详见附件1)
3.上报时间
第一季度数据汇总上报时间:4月10日
第二季度数据汇总上报时间:7月10日
第三季度数据汇总上报时间:10月10日
第四季度数据汇总上报时间:1月10日
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规范、持续发展、公开公平的原则,注重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严控质量、优质服务、健康发展,不断优化我市种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2.评价范围
在北京市注册,且获得经营许可证满3年的种子企业;有至少满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评价流程
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县种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2012年北京市农作物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申报表》(详见附件2),经核实后,登陆“北京种业信息网”---“2012年北京市种子行业信用评价”--- “北京市种子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填报数据材料。
评价:开通网上投票和调查问卷两种方式,对企业进行行业内评价。区县种子站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市种子站组织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评判打分,确定星级。
公示:将评选结果在“北京种业信息网”上公示10天,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投诉。如有企业不愿被公示,可以出具书面意见退出。
发表结果:由北京种子协会向三星及以上企业颁发信用等级标牌和证书。
4.时间安排
9月15日,各区县将申报企业名单上报市种子站。
10月16日,完成系统数据填报,并将文本材料上报所在区县种子管理站。
10月31日,区县将初审意见和企业上交材料报市种子站。
11月1日-15日,开通网上投票、下发和回收问卷,
11月15日-30日,进行综合评价。
12月,公示评价结果,确定最终结果,并向企业颁发标牌和证书。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联 系 人:郑里 刘丹丹 王平
联系电话:82025401 62012033
E-mail: bjhangyeke@126.com
2012下半年信用评价申报表
发文[2012]40号(行业信息)
北京市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