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种管函〔2012〕5号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规范》进行了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并将修改意见按附表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局品种与推广管理科。
联系人:单彭义,电话:0731-84431340,传真:0731-85459603;
通讯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邮编:410005。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规范(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的定义、内容和应具备的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等方面的量化指标及其他非量化指标,给出了审定水稻品种的评价方法及评判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湖南省水稻两系不育系、水稻三系不育系、水稻品种的审定。特殊稻品种(旱稻、糯稻、特种稻和特殊生育期的水稻)的审定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第44号令
GB/T 17891―1999 优质稻谷
DB43/T319―2006 水稻抗稻瘟病鉴定及评价方法
DB43/T505―2009 水稻品种稻曲病抗性鉴定及评价技术规范
SN/T1202-2003 食品中转基因植物成分定性PCR检测方法
NY/T1433-2007 水稻品种鉴定DNA指纹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特征特性 character
品种的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分基本特征特性、生育期、主要农艺和经济性状等。
3.2 丰产性 yielding ability
品种的产量表现,以品种在区域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的百分率及差异显著性表示。
3.3 适应性 adaptability
品种对环境的综合适应能力,以品种在区域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试验点的比例表示。
3.4 稳产性 yield stability
品种在区域试验中年度间相对于对照品种产量的变化程度。
3.5 抗逆性 stress tolerance
品种对生物和非生物逆境的抵御能力。
3.6 品质 rice quality
品种的稻米品质,包括加工品质、外观品质、蒸煮品质、食味品质等。
3.7 优质水稻 quality rice
达到GB/T 17891―1999《优质稻谷》所涉品种品质指标3级(含)以上的水稻品种为优质类型。
4 品种审定的原则
品种审定坚持公正、公开、科学、效率、安全、择优的原则。
5 申请品种审定的条件
5.1 经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的非转基因品种;
5.2 与现有品种(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已审定通过的品种)有明显区别;
5.3 遗传性状稳定;
5.4 特征特性一致;
5.5 品种名称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6 完成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的相应组别的两年以上区域试验,一年以上生产试验(不育系等除外);
5.7 不育系通过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的相关专家参加的现场评议,且所配组合必须通过一年以上省级区域试验(进入省级区试续试);
5.8 杂交组合其不育系应通过我省审定。外省育种单位和个人选育的杂交组合其不育系应通过相应省审(鉴)定,且已有该不育系所配组合通过省级以上审定;
5.9 提供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具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DNA指纹图谱和转基因检测报告;
5.10 申请品种审定的材料符合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要求。
6 审定内容及依据
6.1 内容
品种的特征特性、丰产性、适应性、稳产性、抗逆性、品质和生产技术等。
6.2 依据
6.2.1 品种的基本特征特性和生产技术以品种选育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结果结合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结果为主要依据。
6.2.2 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稳产性、生育期、主要农艺和经济性状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结果为主要依据。
6.2.3 品种的品质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结果为主要依据。
6.2.4 品种的安全性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的试验点的安全性鉴定结果为主要依据。
6.2.5 不育系的稳定性、一致性、育性、开花习性、可繁性、异交性等以专家现场评议为主要依据,不育系的配合力以所配组合区试结果为主要依据,不育系的育性转换温度、抗性、品质等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专业鉴定(检测)机构提供的鉴定(检测)结果为主要依据。
7 评价方法
7.1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品种进行综合评价。
7.2 定量评价
根据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结果、主要逆境的抗性鉴定结果和品质检测结果,对照附录表1和表2的量化指标,对报审品种的各项指标进行审核,确定报审品种是否符合审定标准。
7.3 定性评价
7.3.1 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稻专业委员会委员采取实名制投票方式对经过定量评价的品种进行初审投票表决。同意初审通过的委员人数超过委员总数1/2以上的品种通过初审。
7.3.2 对初审通过的品种,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委员采取实名制投票方式对品种进行审核。同意审定通过人数超过主任委员会委员总数1/2以上的品种通过审定。
8 本规范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湖南省水稻品种及水稻不育系审定量化指标
表1 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量化指标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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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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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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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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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区域试验年度亩产量或日产量:杂交稻为对照,常规稻不低于对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3%。米质比对照每高(低)一个等级,年度产量可相应低(高)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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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区域试验年度亩产量和日产量:杂交稻为对照,中熟常规稻比对照增产≥3%,中熟杂交稻比对照增产≥5%;迟熟常规稻不低于对照,迟熟杂交稻比对照增产≥3%。米质比对照每高(低)一个等级,年度产量可相应低(高)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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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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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点比例≥65%(杂交稻平产点、常规稻减产<2%的点、优质稻等低于减产最大限度的点视为增产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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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点比例≥65%(杂交稻和中熟常规稻平产点、迟熟常规稻减产<2%的点、优质稻等低于减产最大限度的点视为增产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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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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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熟早稻不能长于对照3天;
迟熟早稻不能长于对照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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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熟中稻不能长于对照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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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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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质
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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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优质稻品种且与省区试米质检测结果相一致的,比对照优1、2、3个等级,年度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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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优质稻品种且与省区试米质检测结果相一致的,比对照优1、2、3个等级,年度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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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
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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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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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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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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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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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综合抗性指数≤6.5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7.0级、穗瘟≤7.5级(国标二等以上优质稻穗瘟≤8.0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3.0级、穗瘟≤3.0级、综合抗性指数≤2.0级的可以比对照减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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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综合抗性指数≤6.5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7.0级、穗瘟≤7.5级(国标二等以上优质稻穗瘟≤8.0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3.0级、穗瘟≤3.0级、综合抗性指数≤2.0级的可以比对照减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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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叶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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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7级。
|
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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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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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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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5级,国标二等以上优质稻平均病级≤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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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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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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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期耐寒性中等以上水平,区试点记载遇寒潮青枯死苗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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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温试验评定等级为“弱”、或遇低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或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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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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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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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温试验评定等级为“弱”、或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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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倒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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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特殊灾害条件下,区试记载倒伏试点≥20%或有2个以上生产试验点倒伏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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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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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试种子杂交稻纯度不低于96%,常规稻纯度不低于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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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 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量化指标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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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晚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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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季(优质)晚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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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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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区域试验年度亩产量和日产量:杂交稻为对照,常规稻不低于对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3%。米质比对照每高(低)一个等级,年度产量可相应低(高)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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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区域试验年度亩产量或日产量:杂交稻为对照,常规稻不低于对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2%。优质常规稻为对照,同等级常规稻比对照增产≥2%,同等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4%;优质杂交稻为对照,同等级常规稻不低于对照,同等级杂交稻比对照增产≥2%;在此基础上,米质比对照每高(低)一个等级,年度产量可相应低(高)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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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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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点比例≥65%(杂交稻平产点、常规稻减产<2%的点、优质稻等低于减产最大限度的点视为增产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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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产点比例≥65%(杂交稻平产点、常规稻减产<2%的点、优质稻等低于减产最大限度的点视为增产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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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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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长于对照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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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熟晚稻不能长于对照4天;
迟熟晚稻不能长于对照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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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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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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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优质稻品种且与省区试米质检测结果相一致的,比对照优1、2、3个等级,年度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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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优质稻品种且与省区试米质检测结果相一致的,比对照优1、2、3个等级,年度产量可以比对照减产<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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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食用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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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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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精米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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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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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瘟病
|
年度综合抗性指数≤6.5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7.0级、穗瘟≤7.5级(国标二等以上优质稻穗瘟≤8.0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3.0级、穗瘟≤3.0级、综合抗性指数≤2.0级的可以比对照减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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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综合抗性指数≤6.5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7.0级、穗瘟≤7.5级(国标二等以上优质稻穗瘟≤8.0级;两年区试鉴定平均叶瘟≤3.0级、穗瘟≤3.0级、综合抗性指数≤2.0级的可以比对照减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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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叶枯病
|
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7级。
|
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7级。
|
|
稻曲病
|
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5级,国标二等以上优质稻平均病级≤7级。
|
两年人工接种试验调查平均病级≤5级,国标二等以上优质稻平均病级≤7级。
|
|
抗逆性
|
耐低温
|
耐低温试验评定等级为“弱”、或遇低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或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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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低温试验评定等级为“弱”、或遇低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或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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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高温
|
耐高温试验评定等级为“弱”、或遇高温时段抽穗扬花的结实率低于60%且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或任一区试点结实率低于60%且区试平均结实率低于对照5个百分点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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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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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倒伏
|
在非特殊灾害条件下,区试记载倒伏试点≥20%或有2个以上生产试验点倒伏的品种不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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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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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试种子杂交稻纯度不低于96%,常规稻纯度不低于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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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湖南省水稻不育系审定量化指标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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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系不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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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系不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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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性转换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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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敏不育系育性转换起点温度<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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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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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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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育期不育株率100%。不育度99.9%,隔离自交结实率≤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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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育株率100%,不育度99.9%,隔离自交结实率≤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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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繁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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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育性转换敏感期给予适当条件,育性恢复,自交结实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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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殖异交结实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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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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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种异交结实率≥35%。
|
制种异交结实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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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艺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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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株群体田间植株生长整齐一致,株叶形态较好,抗倒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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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株群体田间植株生长整齐一致,株叶形态较好,抗倒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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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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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瘟≤7.0级、穗瘟<9.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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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瘟≤7.0级、穗瘟<9.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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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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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配组合通过一年以上(含一年)省区试,并进入续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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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配组合通过一年以上(含一年)省区试,并进入续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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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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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安全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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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修改意见汇总表
意见提出单位(公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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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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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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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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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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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见、建议内容请详细说明,可加页。
主题词:征求 品种 意见 函
抄 送: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湖南省水稻研究所、湖南农业大学水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