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热线(记者 杨 佳) 6~9月,本报先后刊发报道《托县古城镇:近3000亩青贮玉米生长缓慢 疑伪劣种子坑农》、《疑似伪劣种子坑农事件续:田间鉴定完毕 近日公布结果》、《“东单606”玉米种子未在我区通过鉴定,种植户成了试验品?》、《疑似伪劣种子坑农事件续:自治区工商局要求限期查处》、《疑似伪劣种子坑农事件续:种植户不满补偿方案》,对托克托县古城镇二道路、白塔等几个自然村大面积青贮玉米生长态势缓慢,村民疑为伪劣种子一事进行了全程关注和报道。
10月8日上午,二道路村几位村民代表将一面写有“劣种子坑农害农农民无助 好记者追踪报道为民维权”字样的锦旗送到本报,一方面感谢《北方新报》对此事的全程关注,一方面向记者介绍了他们最终获得的赔偿结果。
村民代表周金龙告诉记者:“通过《北方新报》的报道,这起事件引起了自治区和市级工商部门、农业部门、检察机关等多部门的重视。在多部门的关心下,国庆节前夕,镇政府和种子销售方对二道路村全体使用这批种子的种植户进行了赔偿。赔偿面积约840亩,赔偿金额为每亩100元。此外,免去种植户播种前赊欠的全部种子款。两个款项相加,每亩地的补偿额度达到了150元左右。结合这批青贮玉米的最终收获情况,全体种植户对这个赔偿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