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公安局侦破一起挪用资金案纪实
国庆前夕,31岁的宁强县居民苏某被西乡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在陕西秦丰农业公司业务员岗位上,他两年挪用38万余元公款用于追求浮华生活,最终身陷囹圄。
种子公司藏“硕鼠”
粮食仓库怕硕鼠,可销售粮食种子的秦丰公司就遇到这样一只“硕鼠”。从2010年起,该公司2年在西乡销售种子款93万余元,然而业务员苏某只上缴50余 万元货款,还有近40万元货款不知下文。公司经理秦某多次催促,苏某都以尚未收回搪塞。秦某核实时,很多客户却说货款已结清,秦某感到事态严重。在随后多 次沟通中,苏某都以没钱回应。秦某思考良久,走进了西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公室,大队长梅林认真接待了秦某。今年6月13日,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苏某涉嫌 挪用资金案。
大山深处觅铁证
“你们是否从苏某处采购过种子,是否结清了种子款?是啥时间结清的?”商户门口、水田旁边、老乡家里,这样一个问题需要重复询问100多次,记录100余 份询问笔录。7月的骄阳炙烤着大地,大雨过后的西乡县司上乡道路被冲断,巨大的山石滚落在路旁,大树裸露着树根,经侦大队民警刘治家、王涛急匆匆行走在山 间小路上。他们要奔赴17个乡镇逐一核实种子款,任务非常艰巨,汗水一次次湿透了他们的衣背。
在一一核实完100多户西乡商户,查阅了苏某提供给商户的收款条据后,得出一个结论:苏某已将货款全部收回。此时,苏某早已不知去向。办案民警西上汉中、宁强,每天头顶炎阳奔波在大街小巷,经过马不停蹄寻踪追击,最终在宁强县城一个很不起眼的住处将苏某抓捕。
伸手被捉毁人生
苏某的犯罪事实也在2个月时间的侦破中逐渐清晰。家住宁强县代家坝镇的苏某中专毕业,2003年6月被汉中市秦丰农业公司聘用,先后任宁强、汉台分公司业 务员、西乡分公司经理。2008年企业改制,苏某被公司聘用担任汉中市秦丰农业公司业务员,在西乡境内销售油菜、玉米、水稻种子。追求灯红酒绿,他的工资 早已入不敷出,就将手伸向种子款。两年时间里,苏某销售种子4.8万公斤,应上交货款94.7万元,但实际交回56.2万元,共拖欠公司38万余元。苏某 用38万余元首先偿还个人债务23.5万元,购买面包车花费6万余元,支付妻子开支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