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救灾备荒种子管理工作安排,我部将组织开展 2011-2012年度(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种子储备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请你厅(委、局)组织辖区内有关承储企业开展补贴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和统计汇总,于10月 30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稿)报我部种子管理局。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贴息申请。
申报材料包括:承储企业所在地省农业厅(委、局)正式申报文件2份,申报表格2份,银行贷款凭证、计息票据复印件2份,承储企业出具的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贷款贴息承诺书2份。
联 系 人:市场监管处 吕小明
电 话:010-59193249
传 真:010-59193195
电子邮件:zzjscjgc@ agri.gov.cn
附件:
1. 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贷款贴息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