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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2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抽查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0-21  来源:湖北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28
 

省农业厅关于2012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

   为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种子市场抽查扦取了荆州市和襄阳市的34个种子经营门市部的44个种子样品,涉及小麦油菜2种作物,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油菜杂交种子拟进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种植鉴定。

   二、抽查结果

   抽查的44个种子样品中,所检项目均符合要求的有40个,占样品总数的90.9%。

   从作物种类看,30个油菜种子样品中,净度、水分、发芽率均符合要求的有28个,合格率为93.3%;14个小麦种子样品中,净度、水分、发芽率均符合要求有12个,合格率为85.7%。

   从检测项目看,44个种子样品中,水分全部符合要求;净度、发芽率符合要求的42个,合格率为95.5%。

   三、有关要求

   (一)依法查处劣质种子生产经营行为。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种子质量抽查和依法查处的跟进工作,坚决实行检打联动。不合格种子经营者和生产商由所在地市级种子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查处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县级种子管理机构查处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各有关市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将不合格种子经营者和生产商的查处情况及时向省种子管理局汇报,于2012年11月30日前报送书面材料,联系人:李彧,联系电话:027—87394014。

   (二)督促种子企业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督促不合格种子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要求种子企业封存抽查不合格的库存种子,严禁不合格种子上市销售,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报送有关发证部门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并重新审查生产经营资格。

   (三)强化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跟踪监管。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将抽查质量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列为下一年度监督抽查的重点,强化跟踪检查,提高监管效果。

   附件:   2012年湖北省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抽查不合格结果
 

                                  湖北省农业厅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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