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银川10月25日电 记者 申东 宁夏种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卜祥强,在担任宁夏陶林园艺试验场副场长、场长,宁夏农牧厅河东生态园艺试验中心党委副书记、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6.4万元,贪污公款3万元。10月24日,银川市中级法院发布,以受贿罪和贪污罪,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卜祥强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
2000年至2006年,卜祥强在担任宁夏陶林园艺试验场副场长、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该场果品库建设等多项工程全都承包给赵某某,先后收受赵某某贿赂共计6万元。2008年,卜祥强担任宁夏农牧厅河东生态园艺试验中心党委副书记、中心副主任期间,继续利用职务之便,将该中心三级节水灌溉项目工程承包给赵某某,收受贿赂4000元。
与此同时,2007年,钱某某以宁夏唐徕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装公司的名义,承建宁夏陶林园艺试验场安全饮水项目工程。时任宁夏陶林园艺试验场场长的卜祥强让副场长潘某某从工程里套点钱,把场里账上不好报销的费用处理掉。潘某某让钱某某将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自来水入户工程加到安全饮水项目中。工程完工并结算后,钱某某将套出的自来水入户工程款6万元交给潘某某。2008年4月的一天,潘某某将1万元交给卜祥强,潘某某与另外一名副场长各分得1万元,剩余3万元交给出纳保管。
今年7月,银川市兴庆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卜祥强有期徒刑3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同案赵某某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3年。一审宣判后,卜祥强不服提出上诉。银川中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