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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率先简化农药外贸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8  来源:中国化工报  作者:张兴刚  浏览次数:185
 

  记者11月5日从山东省农药检定所了解到,农业部启动的农药进出口放行通知单省所办理试点工作,开始在山东省运行。试点工作将践行“面向企业、面向国际”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探索创新中国农药进出口管理工作机制,推进中国农药管理部省一体化,简化我国农药进出口管理程序。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农药生产、使用和进出口贸易大国。2011年我国农药出口金额61.87亿美元,增长27.62%,农药出口贸易成为驱动我国农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引擎。但一直以来,农药进出口需要到农业部办理相关手续,经农业部审查合格后,企业才能领到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交给海关后才允许农药进出口,企业办理一次手续来回就要花费三四天的时间。

  据了解,农药进出口放行通知单试点期间,山东省的农药生产和进出口企业将可以直接向山东省农药检定所申请办理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不需要再向农业部申请,为当地的进出口企业的通知单办理提供了便利和快捷。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所长杨理健向记者介绍说,今后企业办理每一单进出口农药,不用再到北京,到济南就行了。而且一天时间就能办完,企业上午来,下午就能放清单。

  据了解,山东省有200多家农药生产企业、100多家农药进出口企业,生产能力、产量、出口量均位居国内前列。去年,该省农药制剂产量约20万吨,位居全国第一;出口量14万吨,占全国出口量的9.8%。企业普遍表示,山东省开始办理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方便了企业,有利于山东农药进出口业务发展。

  另据了解,近年来,中国农药进出口管理工作创新和改革成效显着,为各国际组织以及主要发达国家所认同和称道。2010年,中国建成世界上第一个农药进出口电子联网核销系统,实现了农药进出口网络化运行和电子化监管,适应了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有效打击了未登记等非法产品的生产和贸易。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进出口贸易秩序,维护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为中国农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增强国际竞争力营造了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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