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11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省际联查行动在江苏、河北、湖北、黑龙江、吉林、广东、云南、内蒙古、河南、新疆等十个省开展,重庆与北京、山东组成检查小组,对内蒙古自治区进行了检查,联查行动严格遵照《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条款和精神实质,按照培训会上定出的行动方案,分步骤进行,整个行动紧凑有序,取得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