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助理刘凯
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金融服务工作,通过扎实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不断为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2008年10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试点。随后,通过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专项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全面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特别强调“多方面拓宽有实力、有条件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融资通道”,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人民银行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努力和大力支持下,金融支持“三农”和涉农企业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162920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5.7%;当年新增额16730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比重32.5%。
然而,随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金融供给的增加仍无法完全满足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大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资金需求。
一是继续开展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二是灵活运用存款准备金率、窗口指导、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三是多方面拓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通道。四是通过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