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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注意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5  来源:云南腾冲县农业局  作者:赵玉虎  浏览次数:123
 

    农药的使用应本着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1.对症下药 首先要了解田间发生的是病害还是虫害,是哪种病哪种虫。购买农药时应详细询问药剂的防治对象、使用尝试和方法,或认真阅读药剂瓶上的说明,弄清楚用途和使用方法,做到对症下药。 

    2.按防治指标用药 病虫不达到防治指标,不必用药剂防治。因为每种害虫要到一定的密度(即防治指标)才有必要用药剂防治。如麦蚜防治指标,拔节前200头/百茎;扬花期800头/百穗~1000头/百穗,融用药得不偿失。 

    3.轮换使用农药 防治一种病虫害,每个农户可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种类的农药,进行轮换交替使用。这次治虫用有机磷农药,下次可换用有机氯类,以缓解其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 

    4.按照推荐剂量用药 配药时切不可随意加大用药浓度,也不能仅用瓶盖进行估计。要按农药配置标准进行准确配比。 

    5.合理复配混用 农药科学合理的延长配混用有利于充分发挥现有农药制剂的作用,但不能盲目地搞“二合一”、“三合一”,复配混用应掌握:一是混合后不发生不良的物理化学变化,对遇碱性物质分解失效的农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配;二是混合后对作物无不良影响;三是混配后不能降低药效;四是最好现混现用,不能乱混乱用。 

    6.谨慎使用高剧毒农药 使用高剧毒农药时,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执行。3611、呋喃丹等高剧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中药材等。在其他作物上使用,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量、用法执行。严禁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以免造成人畜中毒污染水体。 

    7.注意农药的安全间隔期 为了避免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确保人体健康,要根据《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掌握各种农药的安全间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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