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行动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2]682号
各市、州农业局,成都市农委:
为确保明年我省大春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违法行为,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12]35 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12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活动。现将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体安排。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所属种子管理部门和种子检测机构对注册地在辖区内的省级以上发证种子企业开展监督抽查。(详见附件1)
二、生产经营情况核查。一是检查企业是否按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档案记载内容是否规范齐全,生产销售的种子与档案是否相符。
三、抽样及检测。扦取种子企业加工包装线上或仓库内待售的水稻、玉米商品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以及品种的真实性检测。每家企业抽取2个以上样品。具体扦样和检测要求详见附件2。
四、规范抽查程序。检验机构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在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依法规范操作,严格详细填写各类表格。要做好问询笔录,妥善留存取证、送达等证据,严格保证每一个样品证据链可靠完整,并及时按样品逐个整理备查。
五、依法加强监管。对于本次活动中不能提供种子样品的企业,抽样单位应实地查看加工仓储设施和生产经营档案,要求企业出具书面证明并承诺种子入库时间,以便再次跟踪抽检。对于连续两次抽不到种子样品的企业,将予以通报。
附件1: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行动方案
附件2:2012年种子企业抽查行动扦样检测细则
附件3:检测结果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