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种发[2012]35号
关于开展2012-2013年种子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相关种子企业:
为了进一步强化全省种子市场源头治理,确保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相关种子企业进行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范围
抽查的对象是玉米、棉花、蔬菜等种子。抽查范围是全省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每个企业抽取2—3个样品,玉米种子检测项目包括水分、净度、发芽率和纯度(真实性)等质量指标;棉花种子检测发芽率和纯度两项质量指标。
二、时间安排
2012年12月15日前各地市将本辖区内的玉米、棉花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所经营的品种信息进行摸底,为扦样工作做好准备(见附件2)。
扦样工作: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玉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抽检扦样工作,2013年5月20日前完成玉米、棉花、蔬菜等种子市场监督抽检扦样工作。
检验工作:玉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抽检结果于2013年4月20前发送至受检单位;市场抽检的玉米、棉花、蔬菜等种子质量结果于2013年8月30日前发送受检单位。
三、工作要求
承担抽查任务的省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站和通过考核的各市种子监督检验站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制定方案,选派得力人员参加抽检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抽查任务。抽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拒绝抽查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各抽检机构要及时将抽取样品数量、检验结果等及时总结上报,以便汇总。
四、结果处理
抽检结果将在全省进行通报并公布。对抽检种子质量不合格的单位,要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河北省农业厅2012—2013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
河北省农业厅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