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杂交水稻突破性良种转化推广项目集中繁殖企业招标公告
根据《四川省政府购买农畜突破性优良品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5年)》(川科农[2011]39号), 2012年度,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通过政府公开采购方式,确定川优6203为杂交水稻突破性良种转化推广项目推广品种。该品种在四川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权已由政府购买。现对承担该项目推广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公开招标,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杂交水稻突破性良种川优6203转化推广项目。
二、项目内容
选择5家企业承担川优6203在我省的种子生产和经营。承担企业无偿取得品种生产、经营权,负责该品种的生产和销售,确保大田生产种供应,确保种子的质量,并对生产、经营的种子质量负责。
围绕该品种的推广转化,相关部门将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对转化推广工作的配套支持,通过政府补贴、企业参与、技术服务、市场监管等措施,加速新品种转化推广,进一步推进我省优质水稻的发展。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备相应供种规模的赔偿能力;
(二)持有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三)具备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储藏、加工、检验所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完善的种子质量保障制度;
(四)在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优势区域有稳定的制种基地,面积不小于5000亩,同时,因“川优6203”制种技术难度较大,企业应具备该品种的相关制种技术及制种经验;
(五)市场销售网络健全,有较强的种子销售和品种推广能力,快捷的种子配送通道;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且在近三年内的生产、经营行为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种子质量事故;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或提供免税材料)的良好信誉记录。
四、评审确定
(一)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供种企业均可报名,申报时间为公告之日起的一周之内,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1日。
(二)提供资料:申报企业应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并用加盖企业公章的封签予以封存;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在申报登记时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企业评审:企业申报截止之日后的一月内,省农业厅、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将邀请管理、技术及财务专家会同监察人员进行公开评审,其结果将及时在四川种业网(http://www.sczyw.com)及时公告。
(四)其 它:
联 系 人:周志军
联系电话:028-85579500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