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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2012种子执法年活动有关抽查情况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05  来源:农业部网站  浏览次数:311
 

 索 引 号: 07B220410201200154  信息所属单位: 种子管理局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有关抽查情况的通报 
 文    号: 农办种〔2012〕38号  生成日期: 2013年01月05日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28日  生效日期: 2012年12月28日
 内容概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有关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1〕14号),我部先后组织有关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河北、吉林、安徽、江西等24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种子企业、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基层种子门市部开展了冬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和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冬季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冬季监督抽查共扦取了177家企业的295个样品,其中玉米128个,涉及企业86家、品种109个,代表种子数量239.8万公斤;杂交稻124个,涉及企业68家、品种114个,代表种子数量130.6万公斤;棉花43个,涉及企业26家、品种41个,代表种子数量60.6万公斤。检测了净度、水分、发芽率等3项指标,并进行了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

    (二)抽查结果

    295个样品中285个合格,合格率为96.6%。杂交玉米、杂交稻和棉花种子质量总体稳定在较高水平。

    1. 杂交玉米种子。128个玉米样品中123个合格,合格率为96.1%。86家企业中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有81家,合格率为94.2%。

    2. 杂交稻种子。124个杂交稻样品中120个合格,合格率为96.8%。68家种子企业中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有64家,合格率为94.1%。

    3. 棉花种子。43个棉花种子样品中42个合格,合格率为97.7%。26家种子企业中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有25家,合格率为96.2%。

    二、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春季市场检查共扦取了810个经营者的1619个样品,涉及玉米、稻、小麦大豆、棉花、白菜、蓖麻、菠菜、菜豆、葱、番茄、甘蓝、高粱、胡萝卜、花椰菜、黄瓜、豇豆、节瓜、芥菜、韭菜、辣椒、绿豆、萝卜、苤蓝、茄子、芹菜 、粟、甜椒、茼蒿、蕹菜、莴苣、西瓜、西葫芦、苋菜、向日葵、芫荽等36种作物,检测了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3项质量指标,并对杂交玉米和杂交稻种子进行了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

    (二)抽查结果

    抽查的1619个种子样品中,所检项目均符合要求的有1458个,占样品总数的90.1%。

    从作物种类看,675个玉米样品中,四项指标均符合要求的有634个,合格率为93.9%;448个杂交稻种子样品中,四项指标均符合要求的有429个,合格率为95.8%;149个常规稻种子样品,净度、水分、发芽率均符合要求的136个,合格率为91.3%;40个棉花种子样品,净度、水分、发芽率均符合要求的40个,合格率为100%;5个大豆种子样品,净度、水分、发芽率均符合要求的3个,合格率为60%;302个瓜菜等其他作物种子样品,净度、水分、发芽率均符合要求的216个,合格率为71.5%。

    从检测项目看,净度符合要求的1601个,合格率为98.9%;水分符合要求的1545个,合格率为95.4%;发芽率符合要求的1568个,合格率为96.8%。玉米品种纯度符合要求的649个,合格率为96.1%;杂交稻品种纯度符合要求的433个,合格率为96.7%。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依法从严查处,确保质量安全。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查实违法情况,集齐相关证据,根据《种子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有关省级种子管理机构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并进行现场验收。对整改不力或无效的企业,由发证机关暂停其生产经营活动并重新审核生产经营资质。

    (二)加强跟踪检查,确保不留死角。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今后执法监管工作中,对执法年活动中不配合抽查或故意回避抽查的种子企业及经营门店,要进行盯守检查、跟踪抽样,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不留监管死角。

    (三)持续强化监管,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门店监管,加强源头治理,下沉监管重心,切实提高监管效果。要突出监管重点,严格核查清理屡次违法违规、多次被举报投诉、多次抽不到样品或质量不合格的问题企业,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请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13年2月5日前将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查处、整改情况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

    附件: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中质量不合格结果汇总表     表1.jpg     表2.jpg     表3.jpg     表4.jpg     表5.jpg     表6.jpg     表7.jpg     表8.jpg     表9.jpg     表10.jpg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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