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生物技术育种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其中有10个“转基因安全事例”常常被人当作反对转基因的佐证。但事实表明,这些事例均缺乏科学依据。为了让更多的公众了解事情的真相,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所依据发生的先后顺序,将这10个事例一一列出,并尽可能找全这些事件的原始出处和权威机构的最终论断。现汇总如下,供参阅。
1.巴西坚果与转基因大豆事件。美国先锋种子公司将巴西坚果中编码2S albumin蛋白的基因转入大豆中,提高了转基因大豆中的含硫氨基酸。1994年,该公司对该转基因大豆进行食用安全评价时,发现对巴西坚果过敏的人同样会对这种大豆过敏。因此认为,蛋白质2S albumin可能正是主要过敏原,于是立即终止了这项研究计划。但此事后来一度被说成是“转基因大豆引起食物过敏”,作为反对转基因的一个主要事例。
实际上“巴西坚果事件”是研发单位在开展安全评价时发现过敏及时停止的转基因案例,这种转基因大豆也根本没有上市。恰恰说明对转基因植物的安全管理和生物技术育种技术体系具有自我检查和自我调控的能力,能有效地防止转基因食品成为过敏原。
2.普斯泰土豆事件。1998年,据苏格兰Rowett研究所的科学家阿帕得•普斯泰(Arpad Pusztai)称,他在实验中用转雪花莲凝集素基因的马铃薯喂食大鼠,大鼠“体重和器官重量严重减轻,免疫系统受到破坏”。
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1999年5月的评审报告指出,普斯泰的实验存在失误和缺陷,主要包含试验设计不科学,试验过程错误百出,试验结果无法重复,因此结果和相应的结论不可信。并且认为,普斯泰在尚未完成实验并且没有发表数据的情况下,就通过媒体向公众传播其结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3.美国帝王蝶事件。1999年5月,康奈尔大学昆虫学教授洛希(Losey)撰文称,他用拌有转Bt基因抗虫玉米花粉的马利筋杂草叶片饲喂帝王蝶(Monarch butterfly)幼虫,发现这些幼虫生长缓慢,并且死亡率高达44%。洛希认为这一结果表明抗虫转基因作物同样对非目标昆虫产生威胁。
美国环境保护局(EPA)组织昆虫专家对帝王蝶问题展开专题研究。结论认为,该实验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并不反映田间情况,且没有提供花粉量数据。评价转基因作物对非靶标昆虫的影响,应以田间实验为准,而不能仅仅依靠实验室数据。2001年10月,洛希研究组又在《PNAS》杂志发表文章称:帝王蝶幼虫经转Bt基因抗虫玉米Bt11 和 Mon810花粉饲喂14到22天对其存活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4.墨西哥玉米事件。2001年11月,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微生物生态学家David Chapela和David Quist发表文章,指出在墨西哥南部地区采集的6个玉米品种样本中,发现了一段可启动基因转录的DNA序列——花椰菜花叶病毒(CaMV)“35S启动子”,同时发现与诺华(Novartis)种子公司代号为“Bt11”的转基因抗虫玉米所含“adh1基因”相似的基因序列。绿色和平组织借此消息大肆渲染,说墨西哥玉米已经受到了“基因污染”,甚至指责墨西哥小麦玉米改良中心的基因库也可能受到了“基因污染”。
该文章发表后受到很多科学家的批评,指其实验在方法学上有很多错误。经反复查证,文中所言测出的“CaMV35S启动子”为假阳性,并不能启动基因转录;文中所指在墨西哥地方玉米品种中测出的“adh1基因”是玉米中本来就存在的“adh1-F基因”,与转入“Bt玉米”中的“adh1-S基因”序列并不相同。《Nature》杂志于2002年4月11日刊文,批评该论文结论是“对不可靠实验结果的错误解释”,并在同期申明“该文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发表”。
5.中国Bt抗虫棉事件。2003年6月3日,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与绿色和平组织在北京召开会议,发布“转Bt基因抗虫棉环境影响研究综合报告”,随后被很多媒体转载刊发,引发国际争论,成为国际上争论转基因抗虫棉安全性的重大事件之一。
国际上的评论是:文章没有经过同行评审,没有说明研究方法,没有生物学统计数据,违反生物学的一般常识,只是按作者的个人意愿断章取义。多国科学家也纷纷发表评论反驳绿色和平组织的观点,认为,抗虫棉不是“无虫棉”,抗虫棉中的Bt基因主要是针对鳞翅目的某些害虫,并不杀死所有害虫,包括盲蝽象、红蜘蛛及甜菜夜蛾。棉农只要采取适当防治措施,如喷洒一般有机磷或菊酯类农药,这些害虫便可得到有效控制,根本谈不上“超级害虫”,更不能说是抗虫棉破坏环境。
6.发生于法国的孟山都转基因玉米事件。2007年,法国分子内分泌学家Seralini及其同事对孟山都公司转抗虫基因玉米的原始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老鼠在食用转基因玉米后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2009年,该研究组再次把欧盟转引的美国孟山都公司的实验数据做了一个粗浅分析,就发表文章“三种转基因玉米品种对哺乳动物健康影响的比较”。文中指出,食用了90天转基因玉米(抗除草剂玉米NK603,抗虫玉米MON810和MON863)的老鼠,与食用转基因玉米不到90天的老鼠,其肝肾生化指标有差异,认为这种差异解释成食用转基因玉米后造成的。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转基因生物小组对该论文进行了评审,认为该实验结果不是建立在亲自对老鼠进行独立实验的基础之上,文中进行统计分析的数据,是借用来源自孟山都公司之前的实验,而且对数据选择了不合适的、不被同行使用的统计方法作了重新分析。因此结果和结论都是不科学的。来自美国、德国、英国和加拿大的6位毒理学及统计学专家组成同行评议组,对Seralini等人及孟山都公司的研究展开复审和评价,评价结果是:Seralini等人对孟山都公司原始实验数据的重新分析,并没有产生有意义的新数据来表明转基因玉米在3个月的老鼠喂食研究中导致了不良副作用。
7.俄罗斯之声转基因食品事件。2010年4月16日,俄罗斯广播电台“俄罗斯之声”栏目,以《俄罗斯宣称转基因食品是有害的》为题报道了一则新闻。新闻称,由全国基因安全协会和生态与环境问题研究所联合进行的试验证明,转基因生物对哺乳动物是有害的。引用负责该试验的Alexei Surov博士的话说,用转基因大豆喂养的仓鼠第二代成长和性成熟缓慢,第三代失去生育能力。“俄罗斯之声”还称“俄罗斯科学家的结果与法国、澳大利亚的科学家结果一致。当科学家证明转基因玉米是有害的,法国立即禁止了其生产和销售。”
经调查,Alexei Surov博士所在的Severtsov生态与进化研究所并没有任何研究简报或新闻表明Alexei Surov博士曾写过这样的报道,“俄罗斯之声”报道的新闻事件也没有在任何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研究论文。至于新闻中提到法国禁止了转基因玉米的生产和销售,事实是法国政府并没有对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下禁令,而是欧盟已经于2004年5月19日决定允许进口转基因玉米在欧盟境内销售。
8.中国广西迪卡007/008玉米事件。2010年2月,一篇题为《广西抽检男生一半精液异常,传言早已种植转基因玉米》、署名为张宏良的帖子在网络上传播甚广,引发了不少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恐慌。文章称,“迄今为止,世界所有国家传来的有关转基因食品的负面消息,全都是小白鼠食用后的不良反应,唯独中国传来的是大学生精液质量异常的报告。”
2010年2月9日,美国孟山都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迪卡007/008玉米传言的说明”。说明指出,迪卡007玉米是孟山都研发的传统常规杂交玉米,迪卡008是迪卡007玉米的升级品种,也是杂交玉米,而不是转基因作物品种。广西大学生精液异常之说,有明确出处但和转基因没有任何关系。
9.中国“先玉335事件”。2010年9月21日,《国际先驱导报》发表调查文章称,山西、吉林等地老鼠变少,母猪流产等种种异常与这些动物吃过的食物——先玉335玉米有关,记者同时调查称,先玉335与转基因技术之间有着种种联系。
杜邦公司声明:“‘先玉335’不是转基因玉米。在文章中对‘先玉335’的描述是错误的。在中国,有关转基因玉米的进口、试验与销售是需要经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专家们的严格评审和农业部的审批来进行的。杜邦先锋公司未经农业部批准,决不会把任何转基因材料释放到田间。”
10.法国转基因玉米致癌事件。法国分子内分泌学家Seralini及其同事发表文章称:用抗除草剂玉米NK603和被草甘膦除草剂Roundup污染的饲料喂养了2年以上的实验鼠,在所有喂食含有NK603和草甘膦除草剂饲料的雌性实验鼠中,50%到80%的实验鼠长了肿瘤,而且平均每只长的肿瘤多达3个,而在对照组中,只有30%患病。而在接受实验的雄性实验鼠中,出现的主要健康问题包括肝脏受损、肾脏和皮肤肿瘤,以及消化系统疾病。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对该研究的最终评估中,彻底否定了转基因玉米有毒甚至致癌的研究结论。欧洲食品安全局认为,这个研究结论不仅缺乏数据支持,而且相关实验的设计和方法都存在严重漏洞。法国国家农业科学研究院(INRA)院长François Houllier在《Nature》杂志发表文章指出,这一研究缺乏足够的统计学数据,其实验方法、数据分析和结论都存在缺陷,应对转基因作物进行更多公开的风险-收益分析,开展更多的跨学科转基因作物研究,尤其着重研究其对动物和人体的长期影响。
以上剖析表明,这10个“转基因安全事例”均缺乏科学的依据,但却被反对转基因的人士利用而且传播甚广。
转基因研究的开展在解决人类面临的环境恶化、资源匮乏、效益衰减等问题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技术进步,其作用将愈来愈大。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转基因技术是被逐渐广泛应用的一项新技术,是科学造福人类的重要体现。目前,各国政府对转基因植物的商品化都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对转基因食品更是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性评价体系,包括相关机构和法律法规等,并对转基因作物的实验室实验、大田实验、产业化申请审批,以及种植过程中的环境监控和种植产品的安全性检测都作了详细的法律规定,有力而稳妥地推动了转基因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与知识的急剧增长,知识更新的周期缩短,创新的频率加快,科技发展带给人们生活的便利不胜枚举,汽车、飞机、电灯、电视、手机、微波炉等等,新事物的诞生和被公众接受的过程中总是伴随着质疑和争辩。由于相对于传统的自然食品,转基因食品是新生事物,和任何新事物一样需要公众对其认识和逐步了解,这需要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媒体、公众、科研人员等各方的沟通交流至关重要,政府应遵循法规体系依法监管相关科研活动和产业化,科研人员在恪尽职守做研究的同时需要和媒体、公众进行沟通和信息交流,媒体需要客观公正地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公众则需要理性对待转基因,既不偏听偏信,也不人云亦云。各方合作才能确保不再出现类似“安全事例”。